内容
介绍
那些经历过被授予移除令或驱逐出境的人也许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返回或留在美国的机会。
在美国移民法庭有案件的个人有两种可能性。一般上他们可以提出一项重新开放的动议和一项重新考虑的动议,而这两项动议可以同时提交。
我们将在此向您介绍一种法定机制,允许您要求移民法官撤销命令。您可以在有限的情况下提交重开动议,例如当时具备您在之前的听证会上无法获得的新证据。
您可能会发现这个过程因需要准备许多文件而相当复杂,而最后的期限也需要小心地处理因为错过其中一些可能会使您失去上诉权。因此,除了了解如何赢得您的动议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找到一位值得信赖且可靠的移民律师来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重新开放移除令的动议是什么?
重新开放移除令的动议允许在移民法庭败诉的移民将新的或修改过的事实提交给移民法官。
因此,这项新动议需要基于新的事实。通常,这些是当事人不知道的事实,或者在最初听证时这些事实并不存在。要将新案件提交移民法庭,一个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该文件。
法院将对声称他或她可以证明新事实的人授予新的听证会,并具备宣誓书或其他证据材料支持。
何时何地提交重新开放动议?
何时提交重新开放动议?
以下情况下使用重新开放动议:
- 前任律师的无效协助;
- 认为个人不能按指控驱逐出境或有资格获得救济的论点是:
- 新提出的论述,
- 个人情况的变化,
- 基础程序中的违规行为,
- 随后发布了影响可移除性或救济资格的判例法。
但是,在没有新的或改变的事实的情况下,您不能基于任何这些理由提出重新审理您的案件的动议。
如果您有多个理由寻求重新开放,您的律师将不会选择一种重新开放的理由。您的法定代表最好能在一项动议中包含所有依据。
一般来说,重新开放动议的论证部分应该从最有力的开放和寻求重新开放的基础开始,并辅以替代方案。
在哪里提出重新开放的动议?
一般上重新开放的动议要么提交给移民法庭,要么提交给移民上诉委员会。这取决于上次与案件接触的实体。
例如,如果移民法官下令驱逐,而当事人没有上诉,则必须向移民法院提出动议。如果该人之前曾向移民上诉委员会上诉移民法官的遣返令,则该提案必须提交给 BIA。
同样,如果个人有待审查的申请,重新开放的动议必须提交给移民上诉委员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 BIA 批准复审,上诉法院将失去对未决复审申请的管辖权,因为将不再有最终命令供法院考虑。
一般规则的一些例外情况包括重新提交的动议:
A. 在 BIA 已经将案件发回移民法官之后;
B. 当 BIA 因缺乏管辖权或不合时宜而驳回上诉时。
在这里,重新开放动议的适当地点是移民法庭。
重新开放动议应包括什么?
重新开放的动议应包括:
- 一封求职信
- 出庭记录:EOIR-27 表(移民上诉委员会);表格 EOIR-28(移民法官);
- 一项动议,其中包括重新开放的所有可能的法律依据和新的事实:
- 简介、事件陈述、概述重新开放标准的部分、法律论据以及说明所请求救济的结论。
- 说明该命令是否已经或现在是任何司法程序的主题。此外,它必须表明它是否已经或现在是任何刑事诉讼的主题。如果是这样,动议必须提供额外的信息和/或包括动议人关于该程序的声明。
- 展品清单和展品,包括:
- 现有移除令的副本;
- 将在重新审理的程序中找到的任何救济申请,以及任何证明文件
- 如果对律师索赔的协助无效,则提供遵守 Lozada 事项的证据;
- 支持公平收费提交截止日期的证据,包括妨碍及时提交和尽职调查的特殊情况的证据;
- 向移民法庭寻求重新开放的拟议命令;
- 申请费或费用减免申请,除非在已公开的程序中发现的唯一救济形式是庇护;
- 服务证明。
提交重新开放动议的截止日期
如果您认为您有资格提交重新开放动议,您必须了解其严格的截止日期。您必须在最终行政驱逐令生效之日起的 90 天内提出动议。这意味着移民法官或 BIA 需要在此期限内收到您的动议。
然而当这个期限也有延长的特例,这包括:
- 国土安全部动议:移民和海关执法局 (ICE) 或国土安全部 (DHS) 有可能同意提出重新开放的联合动议。如果双方共同提交,则没有 90 天的限制。例如,如果外国人有强而有力的健康证据,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这种情况使得动议很可能获得批准,政府将改为简单地决定重新审理案件,而不是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反对它。
- 改变的国家条件:申请庇护或暂缓遣返是基于改变的国家条件。这包括在初次听证会上无法发现或提出的情况。此外,提交动议没有时间限制。
- 家庭暴力:适用于受虐配偶、子女和父母- 如果动议对作为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的亲属造成极端残忍或极端困难,并且伴随动议取消遣返申请 – 同样没有时间限制。
- “缺席”递解令:一旦申请人未能出席听证会的唯一原因是他或她被州或联邦拘留,重新开放动议可以在 180 天内的任何时间提出;
- 其他依据:当政府出于某种原因同意提出重新开放的联合动议时。这种情况下将没有时间限制。
90 天或 180 天(如适用)的最后期限有时可能会被“收费”。这种暂停可能发生在移民因欺骗、欺诈或失误而无法提出重新开放动议的任何时候。这种暂停运行时间被称为“公平收费”。申请人必须尽职尽责地发现欺骗、欺诈或错误。
其律师从事欺诈或错误行为的移民可以利用公平收费原则。
为了说服律师索赔的无效协助,您必须证明两件事:
- 您的律师未能以足够的能力履行职责,以及
- 他或她的表现不佳。
此外,您需要证明您的律师遵守了 Matter of Lozada 的程序要求。
在收费的情况下,一旦移民与新的律师会面讨论他的档案后,时间段就会重新开始。
支持重新开放动议的证据
您将提交给听证会的证据必须是支持您要介绍的新证据论述。通常使用的形式是宣誓书和有关您所在国家/地区变化情况的官方报告。
您必须证明在最初的听证会上无法发现或出示以前无法获得的物证。如有必要,该动议还应附有完整的救济申请,例如庇护申请。
动议未决期间的驱逐令
如果您提出重新开放的动议,它不会改变基本的驱逐或驱逐令。因此,您在等待法庭答复时可能会被驱逐出境。但是,如果删除令是“缺席”下达的,它将自动通过重新开放的动议保留。
此外,出于人道主义原因要求留在该国的人(作为受虐待的配偶和子女)可能有资格保留他们的遣返令。
我重新开放的动议被(不)批准
在提出重新开放的动议后,当然会有两种情况可能出现:被允许提出新的事实或被拒绝这样做。
如果移民法庭批准重新开庭的动议,申请人将有机会在下次听证会上出示新证据。之后,移民法官将根据提交的新证据对案件作出裁决。
一般来说,请愿人只能提出一项重新开庭的动议,但是当您可以重复动议并对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时,很少有例外。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这就是“缺席”撤职的情况。
如果您想对拒绝重新开放动议提出异议,您可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如果 BIA 拒绝,上诉人可以将此事提交至美国上诉法院。
如果您的动议被拒绝或案件败诉,您应该立即联系您的移民律师,这是因为可以请求移民法庭案件的时间有限。否则,您可能无法保持或失去您的上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