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Path2usa,B1 和 B2 签证持有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延长逗留期限:
您需要:
请务必阅读延期清单并遵循 USCIS 提供的求职信样本。
USCIC 建议您在签证到期日期结束前至少 45 天申请延期。一般上USCIS 必须在您的授权逗留结束之日收到您完整的申请和费用。
USCIS 将向您发送带有 13 位数的案件编号收据。 “大概的处理时间会在收据上注明。”您会获得生物识别的预约以让您和申请中的其他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指纹识别和拍照
如果您按时提交延期申请,根据您申请的原因和其他因素,您可被允许在美国最多再停留 240 天。
您可以通过收据案例编号线上查看您的申请状态。
如果签证延期获得批准,您将获得带有新到期/离境日期的替代 I-94。您可为这份 I-94打印多一份副本以便您以后去美国旅行时可使用它。
如果签证延期申请被拒绝,您将收到拒绝的书面通知。而您需要立即离开美国。
确保您的旅行医疗保险是最新的并且涵盖延长的逗留时间。
您应该做好离开的准备,以为一旦签证延期被拒绝时做好准备。如果延期申请获得批准,您则可以继续进行和安排您的替代计划。
“B1 和 B2 签证的签发期限通常为 10 年。每次入境最长可达 6 个月,但某些类项的访问者可能会申请将入境时间再延长 6 个月。在您访问美国期间,只要您根据第一次入境美国时I – 94 表中的期限重新入境美国,您将可以在访问加拿大、墨西哥或加勒比群岛(非古巴)长达 30 天后再重新进入美国。”
“如果 USICS 在您的身份到期之前收到您的申请(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您无法控制的情况,我们在您的身份到期后免除提交申请),并且如果您没有违反身份条款并符合基本资格要求,那么您将可以在美国继续进行您之前所获批准的活动(包括之前授权的工作,最多 240 天),直到我们对您的申请做出决定或直到您请求延期的原因已经完成 – 视何者为先。”
“如果您在延期申请决定之前离开美国,并且您计划在未来返回美国,请保留一份您的申请副本和收据通知,以便在您返回美国时向移民检查员出示,否则您可能会因之前入境的逾期逗留而被拒绝入境。”
请拨打 +1-216-696-6170 致电赫尔曼法律集团( Herman Legal Group) 或填写我们的联系表格,以获取对您所有 B-1 和 B-2 延期申请以及状态变更请求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