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和获得绿卡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近年来,RFE、NOID 拒绝的数量甚至有了显着的增加。

这一点在涉及到 H-1b、L-1、EB-1 和 NIW的 案件时尤其明显。在RFE 和 NOID的请愿书正急剧增加。此外,与前几年相比,收到这些通知后而导致更多拒绝的情况并不少见。

这些趋势不仅令人沮丧、而且代价也很高,并且会很大程度影响您的未来计划。

无论您是否收到了 RFE 或 NOID,或者您的案件已经被拒绝,您可能想知道是否还有其他的选择。

你能做什么?

收到 USCIS 发出的拒绝通知意味着您有机会提出重新考虑或重新开放的动议,或者您可以对该决定提出上诉(I-290B 表)。您的最后期限是决定日期的 33 天前。此外,仍需675美元的申请费。

如果您认为该决定不公正或错误,提交 I-290B 表格是值得的。根据拒绝通知,这是您唯一的选择。否则,您必须重新开始并重新提交您的案件。

当您想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移民和海关执法局拒绝 I-17 表格的具体上诉或向 USCIS 办公室发出最新决定的动议时,则可以使用此表格。

在某些情况下您无法使用 I-290B 表格,因此请务必查看 USCIS 网站并了解更多信息。

在某些情况下,重新开放/重新考虑的上诉或动议是明智且必要的策略。尽管如此,这个漫长的处理时间需要 6 到 12 个月,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持续更长的时间,而且对结果的预期并不那么乐观,这使得一些移民放弃了这个过程,只是通过重新提交申请来重新处理一遍。

但在你感到失望之前,坚持下去——您还有一个选择。根据《行政程序法》(APA),当机构行为“任意、反复无常、滥用酌处权或不遵守法律”时,您可以在联邦地区法院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 5 美国第 706 条。

这种方法有一个优势,因为联邦法院系统独立于 USCIS,拥有更大的权力,并且可以推翻 USCIS 的决定。

APA 不要求用尽补救措施,这意味着一旦您收到 USCIS 的拒绝,您就可以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尽管如此,如果您选择向 AAO 提出上诉,那么联邦诉讼必须等到 AAO 做出决定。此外,这种合法的要求可能会使 USCIS 避免不利的决定,重新审理您的案件并批准它。

最后,如果您或/和您的配偶没有资格获得签证或被 USCIS 拒绝,您也可以申请不同的签证。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了解更适合您的移民情况和其他类型的签证。

在这里也提醒您,请以本文作为参考,并咨询移民律师,以便能共同为您的案件选择提出最佳方案。在 NOID 或 RFE 之后做出的任何拒绝决定都应该经过仔细考虑,并且只能在合格且专业移民律师的帮助下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