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果您想与美国公民结婚,您可以考虑申请未婚夫(妻)(K-1)签证或基于婚姻的 CR-1 签证。这些签证可能看起来相似但要求却大不相同。此外,这也将让您可安排在不同的时间线上做不同的事情。
若您打算申请这两种签证中的其中一种,您可能需要接收到大量资讯,而这些资讯会让您纠结于究竟选择哪一种方式才能够尽快与心爱的人在美国相见。
您是申请未婚夫(妻)签证(K-1)还是基于婚姻的签证将取决于与您和您未来配偶相关的一系列情况。在选择更适合您的选项时,需要考虑的是获得此类签证需要多少费用,您需要等待多长时间,您是否有孩子以及在开始申请前许多会影响您考量和决定的情况。
关注这篇文章来了解有关未婚夫(妻)(K-1)签证和基于婚姻的签证提供机会的所有信息。
什么是 K-1 签证?
K-1签证是未婚夫(妻)签证和临时非移民签证的一种,它只允许您在有限的时间内居留在美国。如果您希望永久留在美国,则必须结婚并提交更多申请以将您的身份调整为移民。
要获得申请此类未婚夫签证的资格,您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成为美国公民,具有合法结婚资格,在两年内与未婚夫(妻)见过面,并满足一些收入要求,即我们将在稍后的文中提及。
按照此分步指南了解如何申请 K-1 签证。
什么是基于婚姻的 CR-1 签证?
CR-1 签证是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人因为想与配偶一起住在美国而获得的移民签证。 “CR”代表“有条件居民”,因为这种签证只提供给结婚不到两年的夫妇。如果配偶结婚超过两年,国务院将签发 IR-1 签证。了解如何申请 CR-1 签证。
现在让我们做一个概述并比较 K-1 和 CR-1 签证。
适格条件
要获得未婚夫(妻)K-1 签证的资格,您必须有打算与特定的美国公民结婚, 而且这必须要在您抵达美国后的 90 天内完成,并且此日期不可延长。当然,这意味着您必须具有合法结婚资格并有建立真正婚姻的意图。此外,此签证要求您和打算与之结婚的配偶在过去两年内有见过面。
需要注意的是,K-1 签证只有在您的配偶已经是美国公民的情况下才适用,因为合法永久居民 (“LPR”) 或绿卡持有人不能申请此类签证。您可了解 K-1 签证的法律要求。
因此在对照K-1 和 CR-1 时,您和您的配偶需要在 USCIS 和使馆证明你们双方的真实关系。但如果大使馆不认可你们的关系,他们可以要求你们提供更多的信息或者将案件发回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这将有效地终止 K-1 申请,因为 I-129F 的批准期限距离最初的 USCIS 批准日期只有四个月。
相反地,如果 I-130 被拒绝并寄回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话则没有终止日期,请愿人将有机会回应大使馆所提出的忧虑。
在您收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信之前可能要耗掉很多时间。在某些情况下,大使馆拒绝并表明对您所提供的资料不满意的意向通知可能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而许多人只是简单地重新提交 I-130 并包含可能可以反驳大使馆反对的新证据。
因此,总而言之:要获得基于婚姻的签证,您必须证明您与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婚姻是合法且正当的,而不是以获得移民福利为目的,以 及你们双方只跟对方结婚不存在其他婚姻。
与未婚夫(妻)签证相比,婚姻签证适用于美国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但处理时间则不同。 2020 年年中,K-1 的处理时间为 3 至 22 个月,而 CR-1 的处理时间至少为 12 个月,最长可达 18 个月。
某些刑事定罪或其他因素可能使您无法入境,并阻止您以任一种签证进入美国。这些原因可能是涉及恐怖组织甚至是感染某些疾病。此外,有些人持旅游签证进入美国然后结婚,这种做法并不被建议,而且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合理。
CR-1 比 K-1 花费更长的时间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获得 K-1 需要两个步骤(USCIS 和大使馆),而获得 CR-1 需要三个步骤(USCIS、国家签证中心、大使馆)。第二个则是因为与 K-1 相比,I-130 的 USCIS 步骤可能要长得多。这取决于哪个 USCIS 服务中心裁定 I-130。它们变化会相对大。
但也不要因此感到沮丧,因为您可以从合法移民专家那里获得一些提示并加快 CR-1 流程。
加快 CR-1 流程的一种策略是申请 K-3 签证。 K-3 签证类似于已婚夫妇的未婚夫(妻)签证——它需要与 K-1 相同的表格:I-129F。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提交 I-130 申请后提交 K-3 签证申请,并且 USCIS 会签发收据。这种签证有一定的好处(链接到第 11 条),它旨在帮助已婚夫妇在 I-130 需要太长处理时间的情况下重新团聚。
I-130 在美国境内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具体取决于处理案件的 USCIS 服务中心。 USCIS 可以将 I-130 发送到任何服务中心,并且处理时间差异很大。一些服务中心大约需要 5 到 7 个月,而另一些可能需要 12 个月。如果 I-130 最终被送到舒服较慢的服务中心之一,我们将强烈建议您立即提交 K-3 申请。
K-3 申请在美国可能需要 5 到 7 个月,其后将发送到大使馆进行领事处理。但如果I-130在使馆K-3签证面谈之前的任何时间获得批准,则不会签发K-3,而CR1签证案件将照常进行。如果配偶进入K-3,他可以在美国申请一次身份调整。
费用
如果成本是您考虑的重要因素,您可能觉得基于婚姻的签证 CR-1 比未婚夫(妻)K-1 签证更容易接受。
2020 年末未婚夫(妻)签证程序的 I-129F 表格申请费为 535 美元。申请K签证时,费用为265美元。这笔费用必须向领事馆支付。
此外,您需要为 I-485 表格支付 1,225 美元,并调整向 USCIS 提交的状态包和体检费用,大约 100 美元到 300 美元。如果加上生物识别费用价格,您必须预留的总成本约为 2,025 美元。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征收这些费用,因此请务必在您决定之前查看最新的确切金额。
另一方面,对于婚姻 CR-1 签证,2020 年的总费用为 1,200 美元。这包括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 I-130 表格的 535 美元,美国国务院申请的 325 美元,向国务院提供支持宣誓书的I-864 表格的120美元,并在您的案件获得批准后,向 USCIS 支付 220 美元的费用以获得绿卡。
费用概览:K-1 与 CR-1
K-1 的费用:
- USCIS – I-129F 表格 535 美元
- 大使馆:约 600 美元(医疗费加上 DS-160 费用)
- 给美国国务院 325 美元
- 一旦在美国结婚:I-485 表格 1,225 美元
- K-1 的一般律师费:3,000 美元
- 身份调整:2500美元
CR-1 的费用: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I-130 表格 535 美元
- NVC:向国务院提供 I-864 表支持宣誓书 120 美元
- 签证申请费:到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大约在程序过程的一半325美元
- 体检:领事馆面谈前 350-400美元
- 一旦在美国结婚:I-485 表格 1,225 美元
- CR1 的一般律师费:4000 美元
展示财务状况
CR-1 要求 I-864 支持宣誓书在 NVC 审查时达到 125%。同时,K-1 签证要求其达到 100%,但还是优先采纳125%的。因此在这我们可以看到未婚夫(妻) K-1 签证的好处,因为您可以在百分比方面获得更大的灵活性。
然而,CR 签证提供的最重要的杠杆作用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结合收入”。这意味着如果您在满足最低收入方面遇到困难,它可以遵守配偶程序并更容易满足条件。
I-130 申请人将 I-864 支持宣誓书交给 NVC,而未婚夫签证申请人在签证面谈时提交 I-134 表格。这意味着如果您要提交 I-134,您将有更多时间来制定潜在的解决方案。
K-1 和 CR-1 的批准统计数据是什么?
配偶签证被认为更“安全”,因为它的批准率更高。这与 CR1 签证面谈和 USCIS 裁决有关。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报告,统计数据显示90% 的 I-130 申请获得批准,但这个数字不仅包括配偶。而同样的统计数据也显示,大约 75% 的 I-129F 申请获得批准。
在美国大使馆签证面谈期间,CR-1 也享有更高的批准率,但并没有具体数字来证实这一数据。但考虑到 USDHS 的统计表、经验和其他来源,配偶的批准率高达 99%。
另一方面,K-1 签证统计数据显示的批准百分比略低:大约 80% 的申请人获批准。
LGBT 夫妇可以使用哪些选项?
LGBT 夫妇可以同时使用 I-130 或 I-129F 两种选择。不过,根据东道国是否承认这类婚姻,有两点需要注意:
- 如果他们来自的国家允许同性婚姻,那么对于未婚夫来说,K-1 签证或 CR1 都是可行的。
- 如果东道国不承认同性婚姻,您可以谨慎地只使用未婚夫K-1签证或去不同的第三国结婚,然后申请以婚姻为基础的签证。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您都可以使用两种签证选项。
如果您担心在您的原籍国受到迫害,那么可能需要考虑一些安全问题。您可使用未婚夫签证,该过程可以无障碍地完成,因此在这些情况下是适当的。
尽管如此,您仍然可以在第三国结婚,然后申请 CR1 替代方案。
在美国或国外结婚
有时使用未婚夫签证是您唯一的选择。在一些国家可能需要遵循一些规则和规定,从而在您的签证途径上造成某些障碍。
这就是为什么您应该评估在您伴侣的国家结婚所需的程序以及您需要采取的步骤,是否有任何其他手续或居住期等。这些信息将帮助您决定选择 K-1 或 CR-1签证。
哪种签证需要准备更多文件?
K-1 和 CR-1 签证都需要准备相同数量的文书工作。
尽管如此,I-130 还是稍微繁琐一些,因为您可以连同表格一起提交绿卡申请 (I-485)。 NVC 还负责收集和评估您的文书工作。
另一方面,未婚夫(妻)签证申请者只在进入美国并结婚后提交永久居留文件,而不是 I-129F,也不会与 NVC有直接的联系 。
然而在最后阶段,K-1 签证的文书工作会变得很繁重。在使馆面谈之前,您需要准备一定数量的文件。
这意味着这两种程序或多或少都有些复杂,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K-1 和 CR-1 签证都要求您证明真正的婚姻,我们将在文章的下一部分告诉您更多信息。因此,在流程的其他阶段您也可能会觉得更方便。
真实关系的证据
正如我们所了解到的,I-130 和 I-129F 都需要预先提供关系证据。现在您可能会想了解如何证明您的关系是真诚建立的。对于配偶签证,真正需要的唯一证据是有效的结婚证。
同时,在未婚夫(妻)签证中,提供关系证据可能会更复杂一些。在 I-129F 的配套中,您应该附上您在假期或任何其他场合的照片来证明你们是一对夫妇,你们发送给彼此的信件,表明您在你们分开时保持联系,以及您认为可靠的任何其他证据以让移民局官员相信你们的关系是真诚的。
如果您认为由于您没有此类照片而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那么该签证可能不适合您。
但您真的可以选择申请 K-1 未婚夫签证或 CR-1 婚姻签证中的其中一个吗?尤其是在今年处于疫情的时代,夫妻是否可以在 K-1 和 CR-1 之间进行选择,这是门槛的问题。
不利因素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这些签证中的每一个存有哪些不利因素。如果您仍然不确定要走哪条路,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的注意事项。
如果您的未婚夫(妻)获得 K-1 签证,他们将没有工作许可或社会安全号码。此外,他们将在入境和申请调整身份后至少 90 至 120 天内无法在美国境外旅行。出于这个原因,许多夫妇甚至在未婚夫抵达美国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 I-485 调整申请。
这样的话当他们来到美国时,他们就可立即结婚然后提交 I-485。 I-485 还将包括工作授权、提前假释等。在这种情况下,这对夫妇可能会接受绿卡面试。面谈可能在未来 6 到 12 个月内的某个时间进行,具体取决于当地 USCIS 办公室的处理时间。
请注意,在某些城市的处理时间可能会超过 15 个月。对于一些尤其是那些无法前往美国探望亲人的人来说,K-1 通常会让亲人更快时间在美国团聚。
然而对于有些可忍受长时间分离的人,他们会选择申请 CR-1,因为他们想在移民美国时一帆风顺,并能够在抵达后立即工作。
此外,有些人可能希望能够在进入美国后立即跨国旅行。这对于那些在国外有年迈父母想要随时探望的人或在其他国家有房产的人来说尤其重要。
一般上,人们会选择基于婚姻的 CR-1 签证而不是 K-1 的原因是,如果您采用未婚夫(妻)签证途径,您必须多等一年才能获得绿卡。
这关乎处理上的平衡。每对夫妇和他们的需求都不同。每个人的情况都很独特,在收集所有可用信息后您可能会发现很难做出选择。因此一位出色的移民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情况,并就哪种选择更适合您提供建议,以便您可以很快与家人重聚并开始在美国建立自己的生活。
Herman Legal Group 拥有超过 25 年的移民事务经验,并且是精通十二种语言的可靠专业移民团队,因此可成为您的首选,剩下的就交给我们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援助并确保您实现您的目标。
介绍
果您的配偶对你施加暴力,您仍然可以独立申请美国合法永久居留权。即使没有滥用担保人的帮助,也可以授予 LPR 身份。
美国的移民法规定了此类情况,保护那些可能遭受家暴的人。自我申请是为那些通过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申请而自行在美国寻求合法身份的人所创建的。这意味着您可以在没有施虐者协助的情况下申请在美国的合法身份。之所以称为自诉,是因为您是自己申请合法身份。
在美国移民法中,移民和国籍法 (INA) 允许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LPR) 的移民配偶提交暴力侵害妇女法 (VAWA) 自我申请。通过此 VAWA 自我申请,遭受家庭暴力的配偶可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您受到以下虐待,您可能有资格根据《暴力侵害妇女法》申请合法永久居留权,而无需施虐者的帮助:
- 您的配偶,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LPR)(或者如果您是 USC 或 LPR 的配偶并且他/她虐待了您的孩子);
- USC 或 LPR 父母(包括继父母);或者
- USC 成年儿子或女儿(不是 LPR 儿子或女儿)。
如您所见,不仅配偶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施虐者的孩子和父母也可以寻求这种保护。
为了申请绿卡,VAWA 规定了两个步骤。您可提交:
- 一份 I-360 表格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的支持证据,然后在获得批准后
- 使用 I-485 表格和证明文件申请美国绿卡(合法永久居留)
美国公民的配偶可以将这两个步骤合二为一,将两个文件一起提交,或“同时”提交,而无需先等待 USCIS 批准 I-360。
但是,如果您是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那么您就不是直系亲属。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先提交 I-360 表格,然后等待 USCIS 批准。当您的优先日期生效时,您可以提交 I-485 申请。
您可能会觉得这个过程很复杂,因此我们创建这篇文章是为了引导您在完成第一步 — VAWA I-360表格时,如何申请绿卡。
如何提交 VAWA I-360 申请?
I-360 表格用于不同类型的申请者。一般申请者的类项包括:
- 美亚人,
-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自诉受虐配偶或子女,
- 自我请愿受虐待的美国公民的父母,
- 特殊移民少年,或,
- 伊拉克国民(为或代表美国驻伊拉克政府工作)
- 阿富汗国民(在阿富汗为美国政府或代表美国政府工作)
如果您是受虐配偶,则无需填写表格中的所有字段。
作为遭受美国公民家庭暴力并希望在美国自行申请 VAWA 的受虐配偶,您无需填写明确适用于其他类别的部分。这些部分是针对美洲人(第 6 部分)、寡妇(第 7 部分)、特殊移民少年法庭受抚养人(第 8 部分)和针对特殊移民宗教工作者申请的部分(第 9 部分)。
您必须填写一些必填字段。因此记住在第 10 部分和第 11 部分中添加信息。另外,第 12 部分需要您的签名,如果您聘请人员帮助您翻译或填写表格,则有第 13 部分或第 14 部分必须由他来填写。
尽管 I-360 表格的大部分内容都非常简单,但仍有一些事项需要仔细考量。首先,您可以使用他人在美国的地址来保护自己,以防您仍然与施虐者生活在一起。通过输入另一个地址,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会将所有通知发送给它,而您的施虐者可能对这个过程一无所知。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来保护自己,直至整个程序结束。
此外,申请 VAWA 自我申请的配偶和子女应勾选第 2 部分中的方框“I”或方框“J”。
第 3 部分将询问有关您的更多信息。在这里,您必须提供有关您自己的更详细信息,第 5 部分将要求列出所有孩子(如果您是施虐者的配偶,则还包括您和他的孩子)。
最后,在第 10 部分,您将详细说明有关施虐者的信息以及您与他或她的关系。
你如何证明 VAWA?
为了证明申请的理由并证明您符合 VAWA 的所有要求,您需要提供具体的证据,例如:
- 一份声明,描述施虐者与您之间的关系、您遭受的残暴对待、您在这段婚姻关系中的良好道德以及您认为一切相关的其他事实;
- 将证明暴力行为的其他证据。在这里,您可以提供所有医院或警察记录、法院签发的保护令或任何其他能证明您遭受虐待行为的官方文件;
- 警方清场许可。这需要用于证明您是否有犯罪记录和其他可以证明您良好道德行为的证据。您在过去三年中居住了六个月以上的城镇的任何警察局都可以签发此类证明。
- 证明施虐者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证据;
- 证明您已与身为美国公民、孩子或父母的施虐者结婚。要证明这一点,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就足够了;
- 您与施虐者同住的证据,以及
- 证明您目前居住的地方在美国。
建议在 VAWA 申请的顶部附上一封求职信。在这封求职信中,您可以描述您如何符合每项要求以及您提交了哪些证据来支持它。
值得一提的是,与 VAWA 自我申请流程相关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无需缴纳任何申请费。
现在,也许您会问自己,如果您目前不住在美国怎么办?好吧,如果你住在国外,你也会有申请的资格,申请 VAWA 没有障碍。因此,如果您目前不在美国,您也可以提交表格,除非:
- 你实施暴力行为的配偶是美国政府的雇员,
- 施虐的配偶是制服服务的成员,或
- 您在美国遭受过家庭暴力、殴打或极端虐待。
提交 VAWA 自我申请
在提交表格之前,您应该先确认您符合自我申请的强制要求。从以上部分,您可以获悉一些需要支持证据的资格标准。但是,对于打算申请 VAWA 自我申请签证的受虐配偶,则需要满足一些标准。
- 您的配偶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或
- 您的婚姻在提交申请前的两年内因死亡或离婚而终止,或
- 施虐者在提交您的请求前两年内失去或放弃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身份
- 无论您的移民身份如何,您都认为自己处于合法婚姻状态并真诚地缔结婚姻;
- 您遭受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的殴打或残暴对待;
- 您真诚地与施虐者结婚,而不是因为移民福利。
- 您与您的配偶同住。
- 你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确认您的资格后,您需要为该过程做好准备。
在 USCIS 的官方网站上,您可以找到 I-360。您会注意到本网站的整个页面都提供了完整的提交说明。但是,在提交 I-360 表格之前,您需要完成两件重要的事情。您必须定义是否:
- 您是遭受家庭暴力的直接施虐者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或未成年人),或
- 您有当前的优先日期(基于之前提交的 I-130)。
如果其中任何一项适用于您,您可以在申请绿卡的同时提交 I-360。一次提交两个表格将为您节省大量时间。这表示您无需等待 USCIS 批准您的 I-360 即可继续 VAWA 申请流程。
换句话说,如果您是配偶或孩子或美国永久居民,而施虐者从未代表您提交过 I-130 申请,您可能需要先向 USCIS 提交 I-360 表格然后等待批准。接着,您将能够继续申请。
填写表格并收集证据后,您必须使用正确的地址提交文件。在这种案件处理,它是隶属于佛蒙特州服务中心 (VSC),因此您可以在那里发送您的申请。
提交 I-360 自我申请表后
当您决定开始该流程并考虑到您所居住的所有情况时,您可能好奇您需要等待多长时间才能获得 VAWA 批准。当您提交附有证据的 I-360 表格时,可能需要 16 到 21 个月才能完全处理您的 VAWA 申请。
USCIS 将向符合条件并符合要求的 VAWA 申请者发出初步证据确定通知。当您收到此类通知时,其有效期为 150 天。您可以使用它并将其提交给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公共福利的政府机构。
在本文下方,您可以找到有关提交 VAWA 自我请愿后有关时间的更多讯息。
当您提交 了I-360 申请, USCIS 收到后将会通知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向您在表格中提供的地址发送收据通知。然后,它也可能会审查自我请愿,以评估它是否可以被批准以及您在请愿书中列出的陈述是否真实。这个过程称为“初步确定”。
如果在评估期间,USCIS 确定您的 VAWA 自我申请可能会获得批准,它会再向您发送一封名为“初步证明批准”的信函。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您已获得绿卡。
在您收到这份初步批准函之后,USCIS 将彻底审查您的 VAWA 申请。同时,您收到的初步批准信会给您带来一些好处。它能让您符合资格获得某些类型的公共援助。
在 USCIS 仔细审查您的申请期间,它可能会裁定需要更多证据来支撑。如果 USCIS 缺乏某些信息或证据来确定是否应该批准您的 I-360,则可能属于这种情况。如果发生此事件,您将收到一封带有此需求的信件。
在60 天的截止日期内,您必须向 USCIS 提供新的证据(如果有)。否则,您可以确认您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明并发送此类通知。
如果 USCIS 认为您不符合上述类别之一(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或未成年未婚子女),您可能会收到“拒绝意向通知”。通过此通知,USCIS 将说明其认为您不符合绿卡计划资格的原因。
此外,有了这封信,它会给您多一次额外的时间,在此期间您可以发送其他证据来支持您的申请,并有机会说服 USCIS 改变主意。如果您错过了,USCIS 将拒绝您的自我申请。此外,USCIS 还可以拒绝 I-360 VAWA 申请,甚至无需向您发送“拒绝意向通知”。
另一方面,如果 USCIS 认为您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并且您成功证明您是施虐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您将收到一封自我申请的批准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是合法的永久居民。但是,申请过程的第一步将通过这封信而完成,您也可以继续下一步。
When Your I-360 Is Approved?
当 USCIS 批准了您的 I-360 申请后,您可以开始准备您的申请来调整您的身份。换句话说,您可开始进入下一个步骤来获得绿卡。
首先,您必须再填写一份表格——I-485 表格。如果施虐者拥有美国公民身份,在 USCIS 批准您的 I-360后您就有资格申请并调整身份。
相反的,如果施虐者不是美国公民而是合法永久居民或绿卡持有者,您将不得不等待签证。一旦签证计划开放,您就可以自行申请绿卡。
尽管如此,通过批准的 I-360,您可以合法地留在美国。此外,在此期间您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并在等待签证期间申请就业许可。
根据您的“优先日期”,您在等候名单上的位置将据此确定。 “优先日期”是 USCIS 批准您的 I-360 的日期。如果施虐者之前代表您提交了 I-130,那么您可以使用优先日期。
正如您在本指南中所看到的,这个过程可能非常复杂,会给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带来额外的压力。因此,建议您在整个过程中听取专家的建议和支持。
更重要的是,确保你获得了对你的情况的充分分析,因为每个人的状况可能与其他人相似,但略有不同。这就是为什么最好信任一位在《反妇女暴力法》案件中有经验的移民律师。
您的律师将帮助您准备文书工作并监督您的申请通过系统的过程。
外籍亲属的 I-130 申请
在阅读这篇文章的您可能能想知道如何在美国生活和工作。如果是这样,您应该考虑以作为最重要的移民基础的就业或家庭关系选择来引导您获得永久居留权。
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供的绿卡(移民签证)移民到美国有两种主要途径。这当然还存在其他途径,但就业和家庭关系是成为 USCIS 授予永久居民的最常见基础。
如果您和您的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考虑这些选项,您可以在美国或美国境外提交 USCIS I-130 表格。提交 I-130 表格旨在证明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与外国人、您的配偶或亲属之间的家庭关系,以便可以开始处理绿卡。
尽管如此,为您、您的配偶或亲属获得绿卡,单单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所批准您基于家庭的 I-130 申请是不够的,但这确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方式。因此,您可学习如何创造途径来成为合法永久居民。
如果您在阅读本文后有任何问题,请立即致电我们!赫尔曼法律集团是一家专注于移民法的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了如指掌,并从业超过 25 年。我们的工作人员通晓十几种语言,我们也可以找人用您的母语与您交谈,帮助您准备申请文件并提交 USCIS 表格 I-130,或寻求其他非移民和移民签证并带领您通过绿卡申请程序。
立即致电 +1-216-696-6170 进行专业咨询,或通过我们的在线表格申请。
谁有资格获得基于家庭的 I-130 担保?
要成为旨在获得绿卡的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的担保人,您必须是:
- 美国公民(通过出生或归化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或者
- 合法永久居民。
持有这些身份之一的人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他们可以担保的亲属范围。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您可以担保的人范围更广,而且等待绿卡的处理时间比持有 I-130 绿卡的人要短。
I-130 受益人:美国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
由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提交的经批准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I-130 表外籍亲属申请的受益人可以是配偶和未婚子女(21 岁以下)。
与 I-130 绿卡持有人不同,美国公民必须提交 I-130 表格来担保:
- 父母;
- 兄弟姐妹;
- 已婚子女。
提交 I-130 时,请确保为每个类项提供出生证明。
一般上,美国公民的配偶可以在大约一年内成为永久居民。而兄弟姐妹则可能需要在 I-130 表格批准后再等待数十年才能移民到美国。
谁不能提交 I-130 表格?
即使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有资格提交 I-130 申请,但在某些情况下 USCIS 也会禁止他们提交申请。
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不能提交 I-130 来担保以下亲属:
- 祖父母,孙子女,侄子,侄女,叔叔,阿姨,堂兄弟姐妹或岳父母
- 养父母或年满 16 岁后领养的子女。
- 亲生父母,如果您通过收养获得绿卡或美国公民身份。
- 继父母或继子女,如果孩子在建立继父关系的婚姻发生时已满 18 岁。
- 配偶,如果您没有亲自出席婚礼。
- 配偶,如果您通过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先前婚姻获得绿卡 – 除非您成为归化的美国公民或已成为绿卡持有人至少五年。
- 配偶,如果婚姻是在他们参与任何移民法庭诉讼时发生的。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认定婚姻纯粹是为了移民目的。
如果您认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可能会拒绝您的 I-130 申请,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律师的帮助来填写表格。如果您认为在提交 I-130 表格后您有被拒绝的风险,您可以考虑联系赫尔曼法律集团。
如果您居住在美国境外,或者您更喜欢在线咨询,我们会提供 1 小时的 Skype 或 Zoom 咨询来了解您的案件情况并审查案件以确定潜在问题和缓解的策略。
如何提交 I-130 表格并获得绿卡?
首先,您需要正确填写USCIS I-130表格中分为五个部分的所有问题。在收集证明文件之后,您必须在适当的移民局收件处理中心提交文件。在整个表格中,您会注意到‘移民’是指“您的亲戚”或“受益人”。
第 1 部分 – 寻找有关您需要选择申请的亲属类型的关系的信息: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或孩子。请注意,美国公民可以担保其中任何一项,但合法的永久居民只能向配偶或未婚子女提出申请。
如果您为子女或父母提交 I-130 表格,请选择关系类型(亲生、继子女/继父母或收养)的选项。关于收养关系会有一些额外的问题,但这些通常很容易回答。
第 2 部分 – 询问申请人的地址和婚姻信息。
第 3 部分 – 需要传记信息。在这里,您需要为移民选择“种族”和“民族”下提供的选项。
第 4 部分 – 询问您有关受益人(有意移民的亲属)的信息:有一些关于婚姻信息的部分(请注意,关于您和您的配偶的婚姻详细信息至关重要,因此请准备好提供有关它的额外信息),信息关于受益人家属、受益人入境信息、擅自逗留、非法入境等。
第 5 部分 – 要求您提供其他信息:您是否曾为该受益人或任何其他移民亲属提交过申请。
完成 I-130 表格后,您必须将其提交到适当的 USCIS 收件处理中心。
您提交 I-130 表(外籍亲属申请)的USCIS 收件处理中心将取决于您是否居住在美国境外以及您是否提交 I-485 表(申请注册永久居留权或申请调整身份),同时(也称为“同时提交I-140和I-485”)。
例如,如果您居住在美国境外,您可以在达拉斯收件处理中心提交您的 I-130。
根据美国国务院网站,USCIS 在英国和加纳的办公室将继续为居住在这些国家的美国公民处理 I-130 表格,直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您可以在提交表格 G- 时请求电子通知
在 USCIS 网站上,您可以找到表格,该表格准确说明了您应该提交 I-130 表格的收件处理中心。
根据您在 USCIS 网站上找到的费用计算器,I-130 表格的申请费为 535 美元,您可以通过支票或信用卡支付。
I-130 表格需要包含哪些证明文件?
您需要与 I-130 签证申请一起提交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担保人首先可以为其直系亲属提交 I-130 表格,并且您与寻求绿卡的移民存在有效的家庭关系。提交 USCIS 表格 I-130 时,请确保您从您和您的亲属那里收集了您必须提交的所需文件以用作证明以下内容:
- 担保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出生证明或美国政府机构签发的其他文件)
- 存在合法有效的关系(结婚证或其他亲属的出生证明)
- 关系不存在欺诈性
- 如果担保人和/或寻求绿卡的人有任何姓名变更
- 受益人国籍(出生证明)
I-130 申请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得批准?
尽管必要的步骤会相当一致,但 I-130 的处理时间取决于其他情况,例如关系类型、USCIS 案件量以及您提交完好准备的 I-130 申请的能力。
USCIS 处理 I-130 表格申请的时间可能会很慢,并且取决于您发送申请的办公室。 在2020 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平均需要 7 到 22 个月来处理移民签证包。之后,您必须等待特定的时间才能来美国。这取决于您是否与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LPR”)或绿卡持有人结婚。
- 如果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您必须等待大约两个月才能将您的案件提交给美国政府机构:美国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 (NVC)。接着,在国家签证中心处理之前有几个月的等待时间,美国大使馆已准备好安排您的面试,因此平均等待时间可能长达 24 个月。
- 如果您与合法永久居民结婚,您将受到配额制度的约束。
要跟进当前非移民和移民签证的处理时间,您可以访问 USCIS 网站并查看所有五个 USCIS 办事处或服务中心的走向:内布拉斯加州、加利福尼亚州、波托马克、德克萨斯州和佛蒙特州。
提交 I-130 表格后会如何?
提交 I-130 表格后,需要执行几个步骤。
第 1 步:获得请愿人收据通知 – 行动通知 2 (NOA2),说明您的请愿已获批准。在提交您的 I-130 申请后,USCIS 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向您发送一份名为“行动通知 2”的收据通知。该收据通知通常会在提交后的 2 至 3 周内到达。
第 2 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您已批准的 I-130 申请发送至国家签证中心 (NVC),以进行预处理并从申请人和受益人处收取费用、表格和文件。
第 3 步:您将收到来自 NVC 的签证号码和欢迎信,其中包含有关以下步骤的说明。最好确保 NVC 有您或您配偶的正确邮寄地址。只有在此号码可供您使用后才能进行身份的最终调整。如果 NVC 未能就您的签证号码与您联系,您也可以使用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来检查您的申请是否有签证可用。
第 4 步:在面试阶段支付移民签证费用以处理您的签证申请。申请人将分开支付这笔费用,并支付支持宣誓书费 (AOS),以处理您的支持证词和支持证据。
第 5 步:在安排与大使馆或领事馆面谈之前,请填写美国国务院表格 DS-260。这是在美国国务院网站和其他 DS 表格上找到的用于申请移民签证的在线长表格。它需要回答许多与个人和家庭信息、之前到过美国的旅行、工作和教育等相关的问题。您也可在此处找到美国国务院表格以及其他非 USCIS 表格。
第 6 步:填写美国申请人所需的 I-864 表格来支持受益人以避免他们在经济上使用公共援助。
第 7 步:填写 DS-260 表和 I-864 表后,在 NVC 或领事馆安排的美国领事馆或美国大使馆参加签证面谈。您可以在美国国务院官方网站 travel.state.gov 上找到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列表。
第 8 步:面试后在您的护照上盖章。当局将当场通知或在短期内发信通知。他们还会告诉您是否可以通过邮件收到护照或稍后再领取。
虽然我们尝试在我们的网站上提供相关和最新的信息,但您需要了解,网站上的信息不是法律建议,而是信息性文章,您可以在其中了解不同的 USCIS 表格和绿卡流程。阅读我们的移民专家团队准备的博客可以让您深入了解绿卡流程的外观,我们会经常更新,但我们依然鼓励您不时在 USCIS 网站上查看跟进。
关于 I-130 表格的相关问题:
表格 I-485(调整身份申请)可以帮助您做什么?
通过提交 I-485 表格,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成为合法永久居民(获得绿卡或移民签证):
- 工作机会
- 庇护身份
- 难民身份
此外,优先亲属和直系亲属可以通过提交 I-485 表格成为合法永久居民。
您需要单独提交 I-130 表格吗?
如果您在为父母请愿的同时也在为您的孩子提交 USCIS I-130 表格,而您又是美国公民,那么您必须为每位亲属分别提交一份 I-130 表格;如果您是合法永久居民,您则可以提交一份 I-130 表格。
“欺诈婚姻”是什么意思,如何证明不是?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官员可以根据证明您提供的婚姻只是为了获得绿卡而得出相关结论。因此,请务必收集有关你们共同生活的适当文件和证据:纳税申报表、同居、与家人和朋友的照片、孩子、相伴的旅行等。
I-130可以撤销吗?
是的,您的 I-130 申请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撤销:
- 请愿人撤回I-130
- 申请人或移民死亡
- 婚姻终止(I-130 是基于此)
- 合法永久居民的未婚子女结婚,或
- 作为合法永久居民的请愿人失去身份(入籍除外)。
值得花钱在移民律师上吗?
您可以自行提交申请,如果您决定聘请移民律师,则意味着您的移民案件将增加额外的法律费用。但是如果您选择自行申请,那么在准备所有文件、证据或获得与 USCIS、美国国务院和其他政府机构沟通的建议时,您将无法获得任何具体帮助。失误会让你付出很多代价。因此,如果您想确保您的案件得到充分准备并取得积极结果的机会,我们强烈建议您聘请一位移民律师,他将在整个过程的每个阶段与您同在。聘请移民专家可以防止签证被拒,甚至被驱逐出美国。 赫尔曼法律集团的目标是首先了解每一位客户,并在流程的开始、期间和结束时回答您的任何问题。对专家顾问的投资通常会大大有助于让您的移民旅程更加顺畅。因此,请随时致电 +1-216-696-6170 联系我们进行专业咨询,或使用我们的在线表格来申请。
介绍
国投资者可以在美国购买永久居留权吗?答案是不完全是,但 EB-5 美国投资签证计划与购买永久居留权差不多。 EB-5 美国投资者签证计划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永久居留权的速度比任何其他途径都要快得多,但它确实需要对新的或现有的商业企业进行大量合格的投资(非营利组织不计在内)。
EB-5 签证计划如何运作?
EB-5 美国投资者签证是唯一允许您通过投资新的或现有的美国商业企业申请永久居留权的美国投资者签证。它要求移民投资者投入实质的最低投资,并且必须为美国经济创造或保留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
请注意,配额制度已生效——任何一年将接受不超过 10,000 个 EB-5 美国投资者签证申请,并且在任何特定国家出生的外国投资者签发的投资签证总数不得超过 700 个。
有条件永久居留权
一旦您的初始申请获得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 (USCIS) 的批准,您将有资格在美国申请有条件永久居留权。这种有条件永久居留的有效期仅为两年,但您可以在两年后通过证明某些事实(包括您的投资的持续有效性)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申请取消该条件。一旦条件解除,您将被允许作为合法永久居民永久居留在美国。
您的家人也可以通过相同的程序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
EB-5 签证的费用是多少?
要通过 EB-5 签证的申请,投资者必须向“高就业区”(HEA)商业企业投资至少 180 万美元,或向指定的“目标就业区”(TEA)商业企业投资至少 900,000 美元。这个新的最低标准比之前的最低标准有所增加——HEA 为 100 万美元,TEA 为 500,000 美元。这个最新且较高的最低要求适用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
投资者还必须支付手续费和法律费用,但与投资总额相比,这些应该可以忽略不计。
谁可以申请EB-5签证?
EB-5 签证适用于投资者及其配偶和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作为 EB 投资者,您必须:
- 对商业企业进行必要的投资(这通常意味着在提交申请之前将资金存入托管);和
- 发布一个实在的计划,在美国创造或保留 10 个永久性全职工作。
请注意,您不能因独立的原因(在美国非法居留、某些刑事犯罪等)而被禁止进入美国。
外国投资者通过EB-5获得绿卡需要多长时间?
EB 5 签证的处理速度是其最具吸引力的特点之一。初次申请通常在申请后的 60 天内获得批准,有条件的永久居留签证通常在初次申请日后的六个月内签发。
请记住,如果您出生在越南、印度或中国大陆(不包括台湾和香港),您可能需要比其他国家等待更长的时间才能获得 EB-5 投资签证,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需求量很大且还受限于每个国家总数 700 的 EB-5 投资签证。如果您的配偶与您一起移民,但不是在上述国家之一出生,则此延迟不适用于您、您的配偶或您的孩子。
获得无条件永久居留权
当您首次获得永久居留权时,您将获得“有条件永久居留权”,有效期仅为两年。这似乎没有意义——如果居住只持续两年,怎么可能是“永久的”?好吧,这只是一个比喻。事实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需要时间来确定您的投资是合法的,并且它将产生所需数量的工作。
在您的两年有条件永久居留权到期之前,您必须申请取消该条件。如果条件被取消,你最终将拥有一张“绿卡”——在美国的合法永久居留权。要解除您的条件,您必须向 USCIS 证明:
- 您用于投资美国商业企业的资金来自合法来源(例如合法的房地产投资活动)。
- 您的全部投资都处于风险之中。这意味着如果您的业务不成功则可能会失去一切。
- 您对美国商业企业的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了至少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
取消合法永久居留条件的申请的接受率已从 2005 年的 62% 增加到今天的 90% 以上。这些数字仅包括已经获得有条件永久居留权的申请人——不包括潜在移民的有条件永久居留权申请被拒绝的情况。
申请流程
以下是整个 EB-5 申请流程的一般顺序概述:
第 1 步:确定合适的投资
并非每项投资都能使您有资格获得 EB-5 签证——EB-5 投资必须符合某些标准。您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投资您的资金——(i) 建立新的商业企业 (ii) 购买现有企业或 (iii) 投资 EB-5 区域中心项目。您可能有资格通过 900,000 美元的最低投资或 180 万美元的最低投资,具体取决于项目所在的区域。
- 建立新的商业企业将意味着通过组建您自己的新商业企业、雇用员工并获得对您的业务有管辖权的任何政府要求的执照或许可证来进行直接投资。
- 购买现有企业将意味着购买现有商业企业的股份并承担其负债。如果该企业属于陷入困境并将破产或解雇其员工,您可能有资格通过保留被收购公司的工作岗位来满足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如果没有您的收购,这些工作岗位将会丢失。
- 投资区域中心项目意味着投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批准的 783 个区域中心项目之一。通过这条路线,您将成为被动投资者(您不会参与企业的日常运营或其重大决策)。区域中心的投资风险很低,但投资回报率也很低。
作为区域中心投资者,您将根据您的投资在多大程度上帮助振兴特定地理区域的经济,通过创造间接就业机会来满足 EB-5 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将此与您建立新企业并雇用工人所创造的直接工作进行对比。区域中心选项则非常适合希望利用EB-5 计划但没有管理企业经验的投资者。
“高就业区”(HEA)与“目标就业区”(TEA)
目标就业区 (TEA),最低要求为 900,000 美元,即指高失业率区(全国平均水平的 150% 或更高)或农村地区,已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根据 EB 指定为 TEA -5 程序。
各州原有权指定 TEA,但现在该权力完全属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这一修订使得将城市地区指定为 TEA 变得更加困难。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说法,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各州通过将经济健康地区指定为 TEA 来操纵 EB-5 计划。
此外,需要 180 万美元投资的高就业区 (HEA) 是指不是 TEA 的大都市统计区的一部分,其失业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 2 步:投资资本
现金不是您可以投资于现有或新商业企业的唯一资本类型。被接受的投资还包括设备、库存、有形个人财产和现金等价物。资本将以美元计价并按公平市场价值评估。在签证申请过程中将您的投资放入托管是可以接受的,而在有限的情况下甚至可以接受期票。
特殊情况——债务担保: 为构成您的投资项目的现有或新商业企业提供的债务担保,由您拥有的资产支持,可被视为资本投资。为了获得债务担保资格,您必须对债务承担个人和主要责任,并且投资项目的自有资产不得用于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
您必须证明您是您出资的资本的合法所有者,并且您必须证明这些资本都不是通过非法手段来获得的。
第 3 步:提交 I-526 表格
一旦您确定了投资并出资(至少在将其置于托管的范围内),就该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 I-526 表格,即外国投资者的移民申请。您需要的一些支持文件包括:
- 投资将满足创造就业要求的证据(例如,在一家新的商业企业中新增 10 个全职工作);
- 一份符合 Matter of Ho 要求的综合商业计划;和
- 资金来源证明(证明来源合法);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批准的等待时间通常为四到六个月。
第 4 步:回答额外证据请求 (RFEs)
USCIS 可能会在您提交申请后,在其批准或拒绝之前向您发送一份证据请求 (RFE),以寻求更多信息以对您的申请做出决定。如果您收到一份,或者即使您收到不止一份,请不要惊慌——RFE 是申请过程的正常部分,尤其是在 EB-5 投资签证申请的情况下。然而重要的是,您必须迅速并仔细地做出回应。
第 5 步:申请有条件永久居留权
一旦您的 I-526 表格获得批准,您将有资格申请有条件永久居留权——基本上是两年期绿卡,两年后可以转换为永久绿卡。
如果您在 I-526 表格获得批准时身处在美国,您将通过向 USCIS 提交 I-485 表格,申请注册永久居留权或调整身份来申请有条件的永久居留权。
如果您身处国外,则需要在离您最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EB-5 投资签证。您的签证将盖在您的护照上,以允许您进入美国。
第 6 步:提交 I-829 表格寻求无条件永久居留权
您可以在两年有条件绿卡身份结束前不早于 90 天提交 I-829 表格,即投资者申请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条件。您需尽早提交——如果你延迟到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到期,你调整去无条件永久居民的资格可能会受到损害。
即使您在符合资格的第一天提交申请,在您的两年有条件居留到期时,USCIS 可能还没有完成对您的申请的裁决。但这不要紧,因为无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裁定您的申请需要多长时间,您在美国的逗留时间都会自动延长。
所需文件
您的申请包应包括以下文件:
- 已完成填写和签署的 I-829 表格。
- 您和您的家人的所有有条件永久居民卡的复印件(正面和背面)。
- 联邦纳税申报表和其他证明新商业企业成立的文件(如果您对 EB-5 计划的投资构成新的商业企业)。
- 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报表和其他类似证据的形式证明投资是实际进行的。
- 证明商业企业在整个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期间持续存在的证明——例如发票、银行对账单、合同、营业执照、纳税申报表和季度税务报表。
- 证明您的投资符合创造就业要求的证据——例如工资记录和税务文件。
- 证明贵公司确实遵守了您在申请 EB-5 计划时提交的商业计划的证据。
- 如果您或您的任何家庭成员有犯罪记录,您必须提交逮捕记录、量刑记录、缓刑或假释记录以及与犯罪记录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
- 其他必要和适当的文件。
- 包括适当的费用:I-829 表格的申请费为 3,750 美元,您还必须为自己和每个 14 至 79 岁的移民家庭成员单独支付 85 美元的生物识别费用。
申请包会发送到德克萨斯州指定的 USCIS 服务中心。当前的处理时间平均为申请日期后的 22 至 45 个月。
第 7 步:参与生物识别预约和签证面试
除了提交您的申请包外,您和您的移民家庭成员还必须出席 USCIS 生物识别预约,在那里您的指纹、签名和照片会被采集。如果您在美国,则可以在 USCIS 办公室办理,如果您在美国境外,则可以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在您的 I-829 申请得到处理后,您可能还需要参加面谈。
第 8 步:获得绿卡
如果您的申请成功,您和您的家人都将收到 10 年绿卡,并很可能会邮寄到您的家庭住址。您可以无限次续签绿卡(终生)。即使您先于家人去世,您的家人也可以无限期地更新他们的永久居民卡。
EB-5 投资签证的未来
EB-5 美国投资签证计划创建于 1992 年,旨在为美国工人创造就业机会并为美国经济带来资金。它从未被永久化——它每隔几年就会被国会重新授权一次。因此,不能绝对保证它会成为美国移民景观的永久特征。
EB-5 投资者签证计划存在许多问题,包括:
- 批评者指责一些投资者能够欺骗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让他们相信他们是合法获得的投资资金,而实际上这些资金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然后被“清洗”以使他们看起来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接受。
- 出现了一些似乎旨在欺骗投资者的计划。
- 最低投资过低,因为该金额近 20 年来没有根据通货膨胀进行修改(这一点在 2019 年得到纠正,对最低投资金额进行了重大上调,如上文所述)。
基于 2019 年的改革——特别是最低投资额的增加和监管改革,使得投资于经济健康的地区变得更加困难——投资者对 EB-5 投资签证美国计划的兴趣似乎正在减弱。
许多观察家预计 EB-5 项目签证的数量将减少,而每个投资项目的美元价值会增加。这两种趋势可能会相互抵消,从而导致投资者数量较少的稳定投资额。
同样的观察家预计来自中国的投资者会减少,而来自拉丁美洲的投资会增加。然而归根结底,未来的趋势很难预测。无论如何,EB-5 项目不太可能会消失。
简介
等待优先日期到来可能会让人感到压力,尤其是如果这个时间已经太长的话,如果你来自中国或印度,这种情况非常常见。如果你是众多等待绿卡申请进展的人之一,并且厌倦了坐着等待这个重要消息,你可能会尝试尽可能多地了解信息,以便规划你在美国逗留的时间。
有一个重要的来源可以帮助你。那就是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每月发布的签证公告,详细说明绿卡的等待时间。
就在上个月和 11 月,EB-3 类别的印度人的优先日期等待时间提前了,让成千上万的人提交了 I-485。
2020 年 10 月的签证公告带来了一些坏消息,尤其是对于那些基于家庭类别的人。另一方面,它为基于就业类别的请愿者带来了一线希望。
这一趋势也延续到了 2020 年 11 月的签证公告中。这使得许多来自印度和中国的 EB-2 申请者考虑降级为 EB-3。这是因为 EB-3 正在超越 EB-2,这种情况非常罕见。EB-2 通常比 EB-3 更快获得签证。
因此,最好学习如何在情况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并驾驭 EB-3 降级策略。为了做好充分准备,您还应该知道您可能遇到的潜在陷阱以及如何在此过程中避免它。
我们准备了对最常见问题和疑虑的答案,以了解如何处理当前情况并获得绿卡。
首先,让我们澄清一下签证公告是什么,以及为什么知道如何阅读它很重要。
签证公告的存在是因为国会对每年发放的绿卡数量设定了限制。此外,寻求绿卡的人数一直超过限额,并造成了积压。
排队等待绿卡意味着您必须跟踪本月签证公告中可以看到的实际变化。为了应对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建议您提前准备好申请绿卡所需的所有文件。
这样,您就可以避免失去提交申请的机会,或者在慌乱中忘记附上任何文件。相反,请确保所有重要文件都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按正确的顺序等待提交。
在这种情况下,您将在签证公告显示您可以获得绿卡后尽快准备好提交申请。如果您在可以获得绿卡的月份内未能申请,您可能会在下一个签证公告中面临称为“倒退”的倒退。这样,您最终可能会失去申请合法永久居留权的机会。
如上所述,每年发放的“绿卡”数量有限。绿卡根据赞助、家庭或就业以及这些类别中的其他因素分为几类。
此外,配额按国家/地区划分,每个国家/地区有 7% 的可用绿卡。如果申请的人数超过可用签证数量,则会导致排队。到财政年度结束时,应使用配额,但如果到 9 月 30 日仍有未使用的绿卡,则可在次年使用。
如上所述,DOS 负责根据对可用绿卡数量的需求评估来管理排队情况,并在每月的签证公告中发布。您可以在此处查看 11 月签证公告中的日期波动情况。
最近,美国国务院开始发布两张图表。第一个是最终行动日期,显示该月的实际等待时间,以及提交日期,显示 DOS 预计未来几个月可用的时间,以帮助管理工作量。
目前,每年有 366,000 张绿卡可用。总数分为复杂的类别系统,每个类别都有特定的配额。有两种最广泛的类型:基于家庭的绿卡和基于就业的绿卡。
说到基于家庭的绿卡,可用的绿卡总数为 226,000 张,包括基于婚姻的绿卡。说到可用的基于就业的绿卡,这个数字较低——140,000 张绿卡可供想要在美国工作的人使用。
对于欧洲或非洲国家来说,这不是问题,到目前为止,这些国家产生的绿卡需求足以超过国家上限。但另一方面,像中国和印度这样人口众多的国家则面临大量积压。
例如,对于印度这个倒退最严重的国家,绿卡的 EB-2 和 EB-3 日期过去没有变化,现在
介绍
年有数十万外国人寻求移民美国的原因有两个:(1)与他们的美国亲人团聚; (2)通过就业和奋斗实现“美国梦”。本文将重点关注后者,特别针对永久就业移民这一个小节。基于就业的移民是指外国人通过美国工作机会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绿卡。这一般发生在当雇主无法找到合格的美国公民担任该职位时,便会开始寻找外国工人来担任该职位。获得以就业为基础的签证是为移民打开通往公民身份之路的众多途径之一。
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就业 (“EB”) 移民人数设定为每个财政年度 140,000 个签证,这意味着政府每年签发的 EB 签证不得超过 140,000 个。配额在每年的 10 月 1 日进行设置和更新。
这里有 5 种主要的 EB 签证分类——每一种都是不同并且具有彼此独特的条件。本文重点介绍第二类 EB 签证、其要求以及通过美国就业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整个过程。
- EB-1:优先工作者
- EB-2:具备高级学位或杰出能力的专业人士
- EB-3:技术工人、专业人员和非技术工人
- EB-4:某些特殊移民
- EB-5: 投资移民
什么是 EB-2 签证,谁可以申请EB-2 签证?
许多移民特别想要EB-2签证,因为它获得绿卡的整体处理时间和持续时间比其他的签证类别相对要快。一般来说,移民可以通过三种途径申请 EB-2 签证。每个都需要符合单独的集体条件,这将在本文后面进行详细的讨论。此外,申请 EB-2 签证的移民必须得到美国雇主的担保以及他/她的永久工作机会;但这条规则有一个例外。
(请记住,由于雇主必须赞助移民并且是向劳工部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文件的负责人,因此雇主被归类为“申请人”,而移民工人被归类为“受益人”。)
三类EB-2签证的资格
- 持有科学、艺术或商业高级学位的外国人;
- 具备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或者
- 国家利益豁免。
法律
任何美国雇主都可以为持有高级学位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外籍人士提交 I-140 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此类别的示例包括医生、律师、教师、烹饪厨师、建筑师、软件开发人员、化学家等。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高于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历。例如,持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以及在该特定领域至少 5 年的渐进经验即被视为相等于硕士学位。如果该专业需要博士学位,移民工人则必须拥有美国博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
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的“卓越能力”是指显着高于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通常遇到的专业水平。这意味着移民工人须证明他/她在该行业拥有比其专业领域的一般人更深入、更独特的专业知识。
如何申请?
通过您的 EB-2 签证成功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的过程需要经历 3 个步骤。
- 雇主申请PERM
- 雇主提交 I-140 表格
- 受益人提交 I-485 表格以调整身份
第一步:雇主申请PERM
这整个过程由美国雇主通过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开始。这一步是必要的,政府会首先测试和检查美国的就业市场,以确定是否有任何美国公民愿意并有资格获得空缺的职位。这是为了促进企业在向外国人开放工作职位之前先确认美国工人的意愿,确保工作机会不会从美国公民手中夺走或对美国劳动力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在此步骤中,雇主基本上必须提供他在一段时间内(通常为 30 天)发布的职位广告,面试任何准雇员,并发现没有候选人符合该职位的技能和标准。 (雇主必须正确地完成这个过程,因为任何可能引发对 DOL 怀疑的错误都可能导致其业务被审计……这是另一个需要克服的障碍,因其可能会使您的 EB-2 签证处理时间延迟超过一年!)但是,一旦劳工部发现雇主已如何所有要求,他/她将获得个人劳工证明,这是进行下一步所必需的。
第 2 步:雇主提交 I-140 表格
在获得批准的劳工证明后,美国雇主可以担保您(受益人),并为外籍工人提交 I-140 申请。此请愿书表明您的雇主打算在请愿书获得批准后雇用您。此申请必须包含劳工证明以及证明您有资格获得该职位的大量文件。这些证据通常包括工作机会证明、雇主有经济能力向工人支付工资的证明、工人的高级学位以及工人与工作职位相匹配的特定技能的证明。一旦准备好所有文件后,必须向正确司法管辖区的 USCIS 办公室提交申请,申请费总计为 700 美元。
受益人必须等到申请处理完毕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才会发出收据和书面批准通知。
第 3 步:受益人提交 I-485 表格以调整身份
在获得申请批准和获得永久居留身份之间还有最后一步。一旦 I-140 获得批准,则您必须等到您的优先日期当前才能调整身份以成为合法永久居民并获得工作许可。工人的优先日期是向 DOL 提交劳工证明的日期,或者是在不需要劳工证明的情况下,代表他/她提交 I-140 表格的日期。如果届时您仍在美国境外,您将在您所在国家/地区的美国领事馆通过领事处理申请调整身份。这需要进行最终面试以确定您是否可以获得工作签证。如果您已经在美国并且具有合法身份,您可以通过 I-485 表格向 USCIS 申请身份调整,并且在经过安全处理和可能进行的最终面谈后收到一份批准或拒绝您工作签证的决定。在某些情况下,您的优先日期可能是提交 I-140 时的当前日期。一旦有类似的情况, 您可以选择同时提交工作签证申请和身份调整,这可能会帮助您缩短整个过程。
现在您已经收到了批准的 I-485,意味着您可以开始工作了!
证明外国人拥有高级学位的证据
如果您在拥有科学、艺术或商业高级学位的情况下申请 EB-2 签证,您必须出示以下证据与您的 I-140 表格同时提交:
- 美国高级学位(硕士、博士学位等)或其外国同等学历的官方学术记录
- 美国学士学位或其外国同等学历的官方学术记录
- 来自现任和/或前任雇主的书面信函,表明您在该专业拥有至少 5 年的后高级学士学位经验
证明外国人杰出能力的证据
如果您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卓越能力的情况下申请 EB-2 签证,您必须从以下列表中提供至少 3 个标准以及 10 年的专业领域经验:
- 官方学术记录,表明您拥有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学习机构颁发的与您具备卓越能力领域相关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
- 来自现任和/或前任雇主的书面信函,表明您在所从事的职业中拥有至少 10 年的全职工作经验
- 执业许可证或特定专业和职业的认证
- 证明您因服务而获得薪水或其他报酬的证据,这些服务表现出卓越的能力
- 证明您是您所在专业的专业协会成员的证据
- 您的同行、政府实体、专业机构或商业组织对您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认可证明
在某些职业中,上述标准并不容易适用。如果这与您的情况相符——不要担心您的申请会被拒绝!您可以提交类似的证据来确定您是否符合您所追求的职业的资格。与您的移民律师讨论您可能提供的其他证据和文件来满足必要的标准。
国家利益豁免 (NIW)
如果您根据国家内部豁免 (NIW) 申请 EB-2 签证,则流程和标准与其他类别略有不同。寻求 NIW 的外国人基本上要求放弃劳工认证程序,因为他们在美国的就业将极大地造福于国家。此外,那些寻求 NIW 的人可以自行申请 I-140 表格——这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工作机会或美国雇主来担保他们。NIW一般会被研究人员、博士和寻求在服务不足地区工作的学生和其他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所追求。
在申请NIW 时,您必须提供至少 3 条上述标准,并证明您在美国永久工作符合国家利益。 Matter of Dhanasar (2016) 中的决定确立了 USCIS 在确定申请人是否可以获得 NIW 时采取的三管齐下的方法:
“如果申请人证明:(1) 外国公民提议的工作领域具有实质价值和对国家用着重要性,USCIS 可以授予 NIW; (2) 他或她有能力推进提议的工作领域; (3) 总的来说,放弃工作机会和劳工证要求对美国是有利的。”
从 NIW 中获取的关键概念是,您寻求的工作必须对国家有利,并且放弃劳工证和工作机会的好处大于不放弃它们的好处。
被认为是该工作和服务对国家有益的一些证据示例包括对经济、环境、教育和医疗保健的改善。您所在领域的其他人所依赖的奖项、政府资助或出版物的证明也可能对您的案件有所帮助。 NIW 申请的处理时间因个案而异。在成功获得 NIW 后,您仍需要等到您的优先日期变为当前日期才能申请调整绿卡状态。
一旦我的申请被批准后该怎么办?
I-140 获得批准后的最后一步是申请调整身份以成为绿卡持有人。如果您已经在美国,您可以在当地的 USCIS 办公室提交申请。如果您当时仍在国外,您可以在您所在国家的美国大使馆申请。在此步骤中,您将需要参于最终面谈,移民官员将最终决定您是否能获得 EB-2 签证。
在最终批准后,您便可前往美国并开始您的工作。别担心——EB-2 签证持有者的家人也可能被美国录取。在提交 I-485 期间,您的配偶可以申请就业授权文件(“EAD”)并申请 E-21 签证。您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也可以申请 E-22 签证并有权开始他们在美国的教育。
在您开始工作时要记住的一件事是立即填写 I-9 表格来让您的美国雇主将此存档。这是一项就业资格验证,它可确定您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并记录您合法工作的资格。一个新的问题是据称 ICE 将针对美国企业并审核任何移民工人的 I-9。作为雇主,您可能会因错误处理 I-9 或没有让移民工人填写文件而被 ICE 罚款。作为雇员,如果移民局发现您的 I-9 不是最新的或未在档案中找到,这可能会影响移民后果。因此切记保护您自己!
获得 EB-2 签证的整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有多种因素会影响获得 EB-2 签证的整个过程的时间长度,这意味着它会因情况而异。其中一个因素是您是否需要获得 PERM 认证,这可能会使该过程需要更长的时间,或者您可能会申请 NIW,这将节省数月时间。影响流程的另一个因素取决于您的优先日期以及就业签证日历是否有任何倒退。例如,来自中国和印度等热门国家的工人通常可能会因为来自这些国家的申请数量过多而需要更长的等待期。总体而言,平均长度可以从 1.5 年到几年不等。请咨询您的移民律师,以更好地了解您的案件需要多长的潜在等待期。如果时间仍然太长,则有一个加急处理选项可以将申请处理时间从 6 个月缩短到 15 天。加急处理费用为 1410 美元,但 NIW 不能使用此选项。
最后,获得在美国生活和工作的机会是非常值得的! EB-2 签证让您离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更近了一步。
介绍
国人(外国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申请在美国工作的签证。其一是通过投资签证(通过 E-2 签证移民程序),另一种方法是通过 EB-1 签证程序。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是美国国土安全部的一个部门,它为具有独特资格的移民授权 EB-1 签证,例如卓越的技能、独特的学术和研究技能或特殊的主管和管理技能。
8 U.S. Code § 1153 (移民签证分配):提供全球范围内的就业移民签证。这个数字是 140,000 加上一个基于年份和前几年授予的签证数量的额外数字。根据美国国务院的数据,任何国家不超过 3133 人可以寻求 E1 签证身份。
法规的其他部分对可授予所有类型签证(包括 EB-1 签证)的签证数量提供了额外的资格。
EB-1 签证之所以受欢迎有几个原因
移民律师可以解释 EB-1 签证的好处。而主要好处是:
- 与其他签证处理方法相比,EB-1 的过程通常更简单且更不耗时。
- EB-1 申请人不需要证明他们符合劳工证测试。劳工认证是雇主必须证明符合的过程,以表明美国没有任何合格的员工可以从事该工作。 EB-1标准的独特性和难度足以证明美国将受益于EB-1申请人的才能。
- 申请人无需证明他们已获得现有的工作机会即可获得 EB-1A 签证。申请人可以自己提出申请,而不需通过雇主提出申请。
表明外国申请人可以满足要求的三个基本标准之一:
- 卓越的技能
- 杰出的教授或研究员
- 特定的跨国公司执行和管理标准
EB-1A 签证:非凡技能
A 部分是 EB1-A 签证的法定依据,它允许外国人申请美国签证,前提是他们符合世界签证限制,并且他们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卓越的技能”,其技能持续获得国家或国际的赞誉,而且其成就已在该领域通过大量文献得到认可。”
除了证明您具有必要的卓越技能外,寻求在他们具有卓越技能的领域工作的申请人必须继续在美国从事该领域的工作。拥有技能的人必须使用这些技能。例如,具有不寻常物理技能的人不能通过 E1-A 签证申请程序寻求建筑工人的工作。
该外国人还必须寻求签证从事“对美国有利的工作”。
与 EB1-B 和 EB1-C 签证不同,寻求 EB-1A 签证的外国人不必证明他或她目前有工作机会。这意味着外国人可以自己提交请愿书,而没有必要让担保人为其提交请愿书。
申请人必须满足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要求的 10 项标准中的 3 项或以上。如果 E-1A 签证的申请人获得了一次性成就,例如普利策奖、奥斯卡电影或奥运会奖牌,则他们可能符合资格。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表示,以下文件本身不足以确定对卓越技能的要求:
- 拥有大学、学院、学校或其他学习机构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
- 拥有特定职业或专业的执业许可证或执业证书
杰出的教授或研究员
B 部分是 EB1-B 签证的法定依据,如果外国人是“杰出的教授或研究员”,则允许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此部分/签证类型要求外国人:
- 因在特定学术领域的杰出工作而获得国际认可。
- 具有至少三年“在学术领域的教学或研究经验,并想来美国:
- “在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中担任终身职位(或终身职位),在学术领域任教。”
- “与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的可比职位在该地区进行研究”或
- “如果部门或研究所雇佣至少 3 名全职从事研究活动的人员,对于与私人雇主的部门或研究所在该领域进行与研究类似的职位,并且在该学术领域的某项研究中取得了书面成就。”
- 该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有文件证明他或她至少符合该类别所需标准中的两个。 E1-B 签证的申请人还必须证明他们确实有来自预期美国雇主的当前工作机会。
EB-1C 签证:特定的跨国高管和管理标准
C 部分是 EB1-C 签证的法定依据,它允许外国人在符合特定跨国行政和管理标准的情况下寻求入境。该标准要求:
- 在外国人申请此类签证之前的三年内,申请人:
- “已被[美国境外]的公司、其他法人实体、其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美国境外]雇用至少 1 年,并且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以管理或执行的身份向同一雇主或其子公司或附属机构提供服务。”
- E1-C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有一个符合美国雇主资格的担保人。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规定,“我们的雇主必须作为关联公司、子公司或在国外雇用您的同一公司或其他法人实体开展业务至少 1 年。
证明卓越能力的标准
根据 USCIS 的规定, E1-A 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有文件证明申请人符合以下 10 项标准中的 3 项——以证明他们在您的领域具有卓越的能力:
- “因在从事的领域的卓越表现而获得较少的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项或认可
- 成为该领域协会的成员,需要由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的卓越成就
- 发表关于此外国人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的素材
- 参加小组或单独作为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工作的评委
- 在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相关贡献
- 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该领域的学术文章
- 在艺术展览或陈列柜中展示该外国人的作品
- 该外国人在享有盛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
- 证明该外国人已获得高薪或其他显着高薪的服务;
- 票房收入或音乐或视频销售显示的表演艺术商业成功的证据。”
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申请人,可以允许提交可比的证据。申请人还需要能够证明他/她将来美国继续在专业领域工作。
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的文件证据的例子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说法, E1-B 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有文件证明申请人符合以下 10 项标准中的 2 项——以证明他们是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 “证明教授或研究人员在申请中指定的学术领域被国际认可为杰出的。其中至少包括以下两项:
- 因在学术领域的杰出成就而获得重大奖项或奖励
- 要求其成员取得杰出成就的学术领域协会的会员资格,
- 在其他人撰写的关于该外国人在学术领域的工作的专业出版物上发表的素材
- 参加小组或单独作为他人在同一或相关学术领域的工作的评委
- 对学术领域的原创科学或学术研究贡献;或
- 作为在该学术领域具有国际流通的学术期刊上的学术书籍或文章的作者。
- 如果上述标准不适用于外国人的职业,您可以提交类似的证据。
- 证明外国人在学术领域有至少三年的教学和/或研究经验
- 如果您是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请以信函的形式提供就业邀请,表明您打算聘用该外国人担任终身教职的教师或在其学术领域长期担任研究员的职位
- 如果您是私人雇主:
- 以信函形式提供的工作邀请,表明您打算雇用该外国人担任该外国人学术领域的永久研究职位
- 您雇用至少三名全职研究人员(受益人除外)的证据;和
- 证明您在学术领域取得了成就的书面证据。”
管理能力
根据 8 U.S. Code §1101 第 44 节,“管理能力”一词是指“组织内的一项任务,其中员工主要:
- (i) 管理组织、组织的部门、分部、职能或组成部分;
- (ii) 监督和控制其他监督、专业或管理员工的工作,或管理组织内、组织的部门或分支机构内的基本职能;
- (iii) 如果其他员工受到直接监督,则有权雇用、解雇或推荐这些以及其他人事行为(例如晋升和休假授权),或者如果没有其他员工受到直接监督,则有权在组织层次结构中的高层或与所管理的职能相关的高层;和
- (iv) 对员工有权执行的活动或职能的日常运作行使决策权。”
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列表的所有四个部分才能获得管理能力批准。
除非受监督的雇员是专业人士,否则一线主管仅凭其监督职责不被视为以管理身份行事。
执行能力
根据 8 U.S. Code §1101,第 44 节,“执行能力”一词是指“组织内的一项任务,其中员工主要:
- “(i) 指导组织、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或职能的管理;
- (ii) 确定组织、组成部分或职能的目标和政策;
- (iii) 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广泛决策权;和
- (iv) 仅接受来自更高级别管理人员、董事会或组织股东的一般监督或指示。”
“如果人员职级被用作确定个人是否以管理或行政身份行事的因素,司法部长应根据组织、组成部分或职能的总体目的和发展阶段,考虑组织、组成部分或职能的合理需求;而不应仅根据个人监督、已监督、指导或已指导的雇员人数,将个人视为以管理或执行身份行事。”
““组织”一词是指但不限于组织、公司、合伙企业、协会、信托或基金会;并包括一组人,无论是否合并,永久或临时联合起来就任何主题采取联合行动。”
如何申请EB-1签证?
EB-1 申请流程的第一步是提交 I-140 表格。
资深的移民律师将帮助您准备表格并提交所有相关文件。此外,移民律师还将帮助您准备 EB-1 签证申请人一般所需要的面试。
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或通过雇主提交。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规定,基本步骤是:
- 填写并签署 I-140 表格——非移民工人的请愿书
- 支付适当的申请费
- 包括必要的文件以证明您的资格
对于基于卓越能力寻求批准的申请人,则不需要证明有工作机会。基于卓越能力的申请人可能有资格同时或在提交 I-140 表格之后提交 I-485 身份调整表——如果他们合法在美国。
申请后会如何?
USCIC 将审查您的 I-140 表格申请。他们将:
- 向您发送收据通知
- 向您发送生物识别预约通知,以及
- 向您发送书面决定通知
在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且您有当前的优先日期后,您可以申请成为合法永久居民。要成为合法永久居民,您需要:
- 文件 I-485。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则签证可用,并且申请人具有合法身份,则通常使用此表格。这个过程称为地位调整
- 通过领事馆申请。美国以外的申请人需要使用领事馆方式。这个过程被称为“领事处理”。
如果您在美国,您可以提交 I-485 表格或通过领事馆申请。如果您在美国境外,则应通过领事馆申请。申请人需要查看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以确定他们的签证是否有效——有可以分配给申请人的开放签证。
E1签证的其他法定问题
如果司法部长认为豁免符合国家利益,则他可以豁免在科学、艺术 、专业或商业领域工作的外国人的 EB-1A 要求。
如何从旅游签证转去绿卡?
在不可预测的全球环境中,远距离关系面临着各种挑战,特别是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
自2020 年,许多国家边境关闭,并导致许多人无法自由到其他国家,这对于探望身在国外的亲人是更具破坏性的。
如果您所爱的人是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永久居民,您可能正在考虑结婚后生活在一起的选择。
获得移民签证可能需要时间,因此如果您持有旅游签证或访问签证并想在美国拜访您的伴侣,您可能还会考虑是否可以在不离开美国的情况下持旅游签证结婚。
如果您在海外,并想要在一流移民律师的帮助下开始绿卡流程,请使用 Skype、WhatsApp 或 ZOOM 平台联系我们的律师事务所抑或拨打 +1-216-696-6170 联系我们进行电话咨询。
B1B2签证的简短评论
B1/B2 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 B1/B2 签证通常适用于那些没有资格获得 ESTA 签证豁免或需要长期签证的人。 B1 B2 签证允许签证持有人进入美国进行商务或旅游,并在美国停留六个月。
B-1 签证适用于商务旅行,B-2 签证是旅游或访客签证,可用于度假或探亲。
B1B2 签证有效期为十年。
你可以用 B1B2 签证做什么?
这种旅游或访客签证允许您来美国,但它也允许:
- 多次出入境
- 旅游/商务访问
- 参加所需的大使馆面试
B1B2 签证也被那些爱上美国公民的人用来与他们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伴侣结婚。
在您持有 B1B2 签证的情况下结婚
许多想与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人常常想知道,如果他们在持有旅游签证或访问签证的情况下结婚,是否可以调整身份并在美国寻求永久居留权。
作为与持有 B-1/B-2 访问签证的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结婚的移民,您可以申请结婚签证与您的配偶在美国生活。
作为 B-1/B-2 签证持有人,您可以在来到美国时通过称为“身份调整”的程序来申请绿卡,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申请。
除此之外,您可以使用领事程序从您的祖国申请,并向您所在国家/地区的美国领事馆或美国大使馆提交绿卡申请。
本指南将涵盖这两个选项以帮助您确定最佳方法并避免可能影响您绿卡申请的常见错误。
结婚的时间点
在审查您的案件时,USCIS 可能会质询您的结婚时间。
如果您过早结婚,在您刚进入美国并申请调整身份后,USCIS 可能会认为婚姻是具有欺诈性的,并认为您进入美国的意图只是为了移民目的。
另一方面,如果您进入美国并打算结婚然后返回您的祖国,那么您的结婚时间与入境时间则无关。
调整身份和领事处理-有什么区别?
在我们继续之前,最好提醒自己获得绿卡的过程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身份调整是可以使用已经身在美国的申请人的过程。
另一方面,领事处理是针对从美国境外申请绿卡的外国人。
无论你选择的是哪条路,申请绿卡都是一个影响深远的决定。
非移民意向
与大多数非移民签证一样,B-1/B-2 签证要求外国人具有非移民意图。非移民意图是指外国人不打算留在美国。
因此,外国人必须证明一旦达到旅行目的,他或她将返回本国。
使用访客签证而不是其目的(B-1 访问是临时业务和 B-2 临时休闲)进入美国的唯一目的是结婚和申请绿卡是一种欺诈和违反签证的条款。
如果我只是为了在美国结婚而使用 B-1 或 B-2 签证会怎么样?
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唯一目的是获得绿卡和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是一种不当行为,可能会导致绿卡申请被拒绝,更糟糕的是,它可能会造成长期的移民问题。
一般来说,您在美国以 B-2 签证访问者身份结婚是合法的,但前提是您在允许的逗留期结束后返回家中。无论如何,这并不是一个毫无风险的策略。
边境官员可能不相信您的意图,他们可以行使“加速遣返”权力,拒绝您的入境,并将驱逐令记录在案。这将让您被禁止入境美国数年。
这就是为什么更好的选择是获得未婚夫签证 K-1 以前往美国、拜访您的亲人并结婚,尽管获得它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K-1 双重意图
与大多数临时签证不同,双重意图签证允许打算永久移民到美国的外国人暂时留在美国。
如果一个外国人想通过其他非移民签证将身份调整为永久居留权,可能会导致严重的长期移民问题。
大多数人会发现获得美国非移民签证的资格非常具有挑战性,特别是如果有任何移民意图的证据。
证明非移民意图
有一些类型的非移民签证需要证明申请人:
- 不打算永久移民美国;
- 没有放弃外国居住地;和
- 来美国只是临时访问。
当领事官员评估是否会向申请人签发非移民签证时,该官员会考虑致使他们返回本国的因素以及可能吸引申请人留在美国的因素。
领事官员会考虑的因素—
为确定申请人的意图,领事官员将考虑:
- 在原籍国和美国的家庭和个人关系
- 在原籍国和美国的工作和商业联系,以及机会
- 在原籍国和美国拥有或租赁的房屋
- 每个国家的汽车/汽车、银行账户、投资、其他房地产等财产关系
- 社会或文化联系
- 之前在美国建立永久居留权的努力以及之前的美国移民违规行为
- 来美国的目的是否透明、可信,并与在国外保持主要家园的愿望一致。
B1B2 访客签证持有人的 90 天规则
弄清楚是使用身份调整申请程序还是领事处理程序可能很复杂。 B-1/B-2 签证持有人有时可以使用身份调整来申请绿卡。
然而,签证持有人在使用 B-1 B-2 签证进入美国时可能会面临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的额外审查,因为他们要在入境期限到期之前宣布他们打算离开美国。
如果 USCIS 官员确定您撒谎,您的绿卡申请可能会被拒绝,您的临时签证也会被撤销。在抵达美国后 90 天内申请绿卡的临时签证持有人被视为“故意歪曲”了他们的意图。但是,如果您了解 USCIS 官员使用的 90 天规则,则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获得绿卡的两条途径
作为 B-1/B-2 签证持有人,根据您的配偶是美国公民还是绿卡持有人,您获得婚姻绿卡的途径会有所不同。
如果您的配偶是美国公民
如果您与美国公民结婚并计划申请绿卡签证并调整身份,您和您的配偶首先需要提交这两种表格。
配偶双方提交的绿卡申请表
- I-130 表(家庭担保表或“外国亲属申请”)—— 由您的美国公民配偶提交。
- I-485 表(绿卡申请——或“注册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的申请”)——由 B-1/B-2 访客提交。
您可以同时提交这两种表格。
真诚的婚姻
只要您与美国公民配偶的婚姻是“真诚的”,这意味着您的婚姻是真诚并且是充满爱意的,您应该能够在 10 到 13 个月内收到绿卡。当您发送申请文件时,您将被邀请参加绿卡面试,以向美国政府证明您的婚姻是真实的。
如果您的配偶是绿卡持有者
如果您的配偶是绿卡持有人,他或她必须:
- I-130 表格(“外籍亲属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您必须等待收到签证号码后才能申请婚姻绿卡。绿卡持有人的配偶无法立即获得签证号码。
- 如果您的签证号码可用:
- 在签证到期之前,您可以留在美国。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为居住在美国的大多数其他配偶遵循相同的绿卡申请流程并使用 I-485 表格。一旦您的绿卡申请获得批准,您的实体绿卡将在大约 29 至 38 个月内到达。
- 在您的签证到期后,您需要离开美国并在您的祖国使用领事处理程序。一旦您的婚姻绿卡申请获得批准,您的绿卡将在 23 至 32 个月内邮寄予您。
您需要移民律师吗?
如果您在来美国时坠入爱河并计划结婚,那么从一开始就在合适的时间聘请移民律师,这样会对流程的效率和成功产生巨大影响。
赫尔曼法律集团 (Herman Legal Group) 是一家在将美国公民的配偶或合法永久居民和其他家庭成员带到美国的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处理所有文书工作,并就如何完成整个过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以及指导您完成从非移民签证到移民签证的过渡,一直到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Herman Legal Group 律师事务所提供所有合法的移民服务,可以帮助您填写任何必要的表格,并确保您持有效签证进入美国并进入获得绿卡的过程。别担心;您可以信任我们律师事务所的移民律师。我们高度尊重律师与客户之间的特权,因此所提供的任何信息和数据都将保密。
咨询后,您的移民律师将设计适用于您案件的独特策略,并帮助您准备绿卡申请和所需的移民表格。
如何获得法律建议?
如果您想知道何时聘请律师,我们可以告诉您现在就是最佳的时机!人们经常会犯一些错误,如果有律师指导则他们能够避免这些错误。
让移民律师在流程的每个阶段及时提供正确的法律建议,将为您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制定结婚计划。
请记住,本网站上的信息不是法律建议。要获得适用于您案件的正确法律建议,请致电我们并安排咨询时间与律师交谈,他将评估您的案件并为您设计正确的策略。
请使用您喜欢的线上平台来联系我们:Skype、WhatsApp 或 ZOOM(如果您在海外)。或者,您可以拨打 +1-216-696-6170 与我们联系进行电话咨询。
介绍
许多持有 B1 签证或 B2 签证的人会希望延长他们的签证。持有其他类型签证的人可能会寻求将其身份更改为 B1 签证或 B-2 签证。在疫情的笼罩下,这些延长和状态更改变得更加令人向往,甚至是必要的。
获得 B-1 签证的原因
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说法,B-1 临时商务访客是在美国参与“商业或专业性质的商业活动”的法律文件/权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与商业伙伴协商
- 参加科学、教育、专业或商业会议,或特定日期的研讨会
- 安置不动产
- 谈判合同
- 参加短期培训
- 过境美国:某些人可以持 B-1 签证过境美国
- 免费入境:某些空勤人员可以持 B-1 签证作为免费入境美国
获得 B-2 签证的原因
根据 Visa Guide World 的说法,B-2 对于只想以旅游(观光)、教育或医疗目的访问美国的人来说是必要的。而可以通过 B-2 签证在美国进行的一些经批准的活动包括:
- 在美国度假
- 游览美国各个城市
- 与家人和朋友共度时光
- 参加不同类型的组织或社会活动
- 在美国医院或医生处获得治疗
- 参加业余运动或音乐活动或比赛
- 注册不会获得学分的学习课程 – 例如烹饪课
B2签证与其他类型签证的一个主要区别是,任何一年可分配的数量没有上限。如果您符合资格并满足正式要求,那么您或您正在帮助的人就可以获得 B2 签证。
一些国家拒绝来自美国的人再入境。有些人的学生签证(或工作签证)即将到期,他们不能留下,但又不想马上离开。他们可以向 B1/B2 提交身份更改的申请。
B1和B2签证的时间限制多长?
B1和B2签证都是非移民签证,这意味着持有这些签证的人只能在美国停留很短的时间。根据 Avvo 的说法,一般上美国大使馆会在您的护照上贴上签证贴纸。贴纸的日期表明您能使用签证的时间(例如最多 5 年)。
一旦您到达机场(或其他入境口岸),移民官将审查您的护照和签证来确定您是否可以进入美国。如果入境被批准,您将获得入境印章(也称为 I-94 印章),上面会显示入境日期、您的移民身份以及您必须离开的时间(到期日期)。一般来说,B1 和 B2 签证允许持有人在美国逗留 6 个月到 1 年。
如果您的护照没有入境印章,您需要访问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网站并“点击“获取最新的 I-94”,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延长 B1 或 B2 签证身份的基本因素是什么?使用 I-539 表格
延长 B1/B2 访问签证的基本方法是提交 I-539 表格。
I-539 表格的一些关键要求包括:
- 在您的身份到期之前提交 I-539 表格。通常建议咨询了解 I-539 申请要求且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 B1 和 B2 签证持有人应在当前签证到期日前至少 45 天寻求帮助或提交 I-539 表格。
- 申报者需要解释为什么他们需要延长期限。而解释也得越详细越好。
- 旅游签证持有人应提供明确的信息,说明他们将如何支付延期期间的日常开支,例如食宿。
- 申报人必须证明他们“已经做出一些安排,在新的延期日期或之前离开美国”。示例包括确认机票购买和与您所在国家/地区的雇主的安排
- B1 和 B2 签证持有人还必须解释为什么继续留在美国不会对其本国的就业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您的雇主确认允许留下来的信函会有所帮助。
- 支付约370美元的申请费
根据 Nova Credit,填写 I-539 表格时要记住的一些额外信息是:
- 如果问题不适用于您——您可以写“N/A”
- 如果问题需要数字答案,没有也会是一个可被接受的答案
- 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签署 I-539 表格(如果您不是使用线上表格)。 “通常不接受打字或盖章的签名。 14岁以下的申请人可以让他们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 可能需要生物识别服务预约。此预约会要求您按指纹、拍照并提供您的签名——以确认您的身份
- 支持文件应该是可读的复印件——除非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要求提供原件。
- “如果任何信息是用英语以外的语言编写的,您必须附上经过认证的英语翻译,以确认翻译是完整和准确的。”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能够核实,则您可在 B1/B2 签证到期后提交 I-539 表格延期申请:
- 有些特殊情况是无法避免和控制的——例如需要住院治疗重伤或突发疾病。
- 延迟的长度必须与原因相匹配。如果您只在医院呆了几天,您就不能等待几个月来要求延期。
- 您必须确认您没有“处于遣返程序中”。
- 您必须“说明您没有违反您的非移民身份(例如,从事未经授权的工作)。”
一般来说,等到签证过期再申请延期是不明智的。美国领事官员将对任何逾期的延期请求持怀疑态度。
更改的 B1 或 B2 签证身份的基本因素是什么?
除了寻求延期外,I-539 表格还可用于更改您的身份。您(或在某些情况下,您的雇主)可以申请延期。
根据 USCIS,改变您的非移民身份的资格要求如下:
- 您目前必须在美国并持有非移民签证
- 您的非移民身份必须保持有效
- 您不能违反您身份的任何条件
- 你不能犯下任何会让你失去资格的罪行
您应可在“I-94 表格,到达/离开记录的右下角”看到您当前的授权状态和到期日期。您申请身份更改的权力以及您如何申请身份更改取决于您当前的非移民身份。
您如何申请延长或更改非移民身份?
同样地,最好的做法是与熟练的移民律师交谈。他将解释您的权力、您的选择,并指导您完成更改或延期流程的各个阶段。
您可以创建一个 USCIS 线上帐户以在线上提交文件,并且:
- 以电子方式提交证据并支付费用
- 以电子方式接收我们的通知
- 接收有关您的案例状态更新并查看完整的案例历史记录
- 安全、直接地与我们沟通;和
- 回应证据请求。
您可以通过纸质文件呈交。您需要:
- 按照说明 –
- 填写 I-539 表格
- 支付申请费和生物识别费用(如适用)
- 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证明文件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是否允许您延长或更改您的非移民身份拥有绝对的决定权。因此,您拥有的证据越多,请求的原因与 B1 或 B2签证为目的关联越多越好。好消息是,在一般情况下,提交完整的 I-539 申请可让您在等待其是否通过的决定前延长您的逗留时间。
如果您更改或延长身份的请求被拒绝,那么您将需要立即离开美国。您可在您的祖国探索您未来的签证选择。如果您在 B1/B2 到期日之后在美国停留 180 天或更长时间,您可能会被禁止往后多年申请新的移民或签证身份。
哪些类型的证据可以帮助您申请 B1/B2 延期?
您需要记录的一些解释类型以便帮助您说服领事官员批准延期,这包括:
- 医疗文件。这在疫情期间变得越来越重要。如果您感染了某种疾病,那么您必须遵循特定的医疗协议。你甚至可能被迫进行隔离。如果您感染了新冠肺炎 ,您可能会被禁止旅行。而若您拥有确认不被允许飞行或旅行的文件(法律、法规、命令等)则会有所帮助。
- 亲属有特殊医疗需求的来信,而如果您留下来,将可以独特地提供他们帮助。
- 银行账户和工资单表明您可以在延长逗留期间养活自己
- “你的外国雇主的一封信,说明他或她知道你长期缺席,并且一旦你回来,你将保留你的职位。”
需要考虑的一些关键因素是:
- 根据 Stilt(一家移民金融服务公司)的说法,您应该线上提交 I-539 表格,因为许多实体的 USCIS 实体分支机构可能会暂时关闭
- 您必须附上一份说明延期原因的声明/信函。例如,您的祖国因新冠疫情关闭了边境——这意味着在解除限制之前您无法返回您的祖国。
- 您应该考虑预订返程机票的时间。机票会有助于说服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关于您返回的打算 – 但机票的日期应该是在您本国的封锁可能解除的时候。
- 申请费为 370 美元。生物识别费用为 85 美元。.
哪些类型的证据可以帮助您提出 B1/B2 更改请求?
如果您想将您的身份更改为 B1 或 B2 签证,您必须做的不仅仅是提交 I-539 表格。您必须证明您符合 B1 或 B2 签证批准的资格要求。您需要提交文件以证明您符合条件。
如果您通过免签证计划 (VWP) 进入美国,您通常不能要求将您的非移民签证更改为 B1 或 B2。除非有紧急情况,否则 VWP 的逗留时间也不能延长,您需要联系 USCIS 联络中心寻求帮助,以便为您提供一些额外的时间——通常为 30 天或更短。
旅行者必须获得有效的 ESTA 批准,并且必须在旅行前满足某些要求。
其他需注意事项
如果您通过 I-539 表格申请签证延期或更改——并且您的请求被拒绝,您的签证可能会失效,您将被要求立即离开——即使您的 I-94 上的日期尚未过去。
什么是 I-94 表格?
根据 USCIS,I-94 表格本质上是您到达/离开的记录
DHS 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人签发 I-94 表格,到达/离开的记录:
- 被美国承认。
- 在美国期间调整身份或
- 延长他们的逗留时间。
入境美国时,CBP 官员将 I-94 表格附在非移民访客的护照上。
什么时候您无法延长逗留时间?
一般来说,在美国的外国人如果以下列类别之一进入美国,则不能延长逗留时间(可能有一些例外情况):
- 免签证计划
- 船员(D非移民签证)
- 过境美国(C类非移民签证)
- 没有签证过境美国 (TWOV)
-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或未婚夫(妻)的家属(K非移民签证)
- 恐怖主义或有组织犯罪的线人(和随行家属)(S 非移民签证)
赫尔曼法律团队 Herman Legal Group 拥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能,我们可以帮助您和您的亲人处理各种移民法和进入美国的方式,其中也包括 B1 和 B2 签证。我们将向您解释您的权力和选择。我们也将指导您完成申请流程,并代表您参加任何可能需要的面谈或听证会。我们在多个地点设有办事处,包括俄亥俄州和纽约。如需咨询有关 B-1 或 B-2 签证延期或更改的任何移民问题,请致电 Herman Legal Group +1-216-696-6170 或填写我们的联系表与我们联系。
介绍
些经历过被授予移除令或驱逐出境的人也许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返回或留在美国的机会。
在美国移民法庭有案件的个人有两种可能性。一般上他们可以提出一项重新开放的动议和一项重新考虑的动议,而这两项动议可以同时提交。
我们将在此向您介绍一种法定机制,允许您要求移民法官撤销命令。您可以在有限的情况下提交重开动议,例如当时具备您在之前的听证会上无法获得的新证据。
您可能会发现这个过程因需要准备许多文件而相当复杂,而最后的期限也需要小心地处理因为错过其中一些可能会使您失去上诉权。因此,除了了解如何赢得您的动议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找到一位值得信赖且可靠的移民律师来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重新开放移除令的动议是什么?
重新开放移除令的动议允许在移民法庭败诉的移民将新的或修改过的事实提交给移民法官。
因此,这项新动议需要基于新的事实。通常,这些是当事人不知道的事实,或者在最初听证时这些事实并不存在。要将新案件提交移民法庭,一个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该文件。
法院将对声称他或她可以证明新事实的人授予新的听证会,并具备宣誓书或其他证据材料支持。
何时何地提交重新开放动议?
何时提交重新开放动议?
以下情况下使用重新开放动议:
- 前任律师的无效协助;
- 认为个人不能按指控驱逐出境或有资格获得救济的论点是:
- 新提出的论述,
- 个人情况的变化,
- 基础程序中的违规行为,
- 随后发布了影响可移除性或救济资格的判例法。
但是,在没有新的或改变的事实的情况下,您不能基于任何这些理由提出重新审理您的案件的动议。
如果您有多个理由寻求重新开放,您的律师将不会选择一种重新开放的理由。您的法定代表最好能在一项动议中包含所有依据。
一般来说,重新开放动议的论证部分应该从最有力的开放和寻求重新开放的基础开始,并辅以替代方案。
在哪里提出重新开放的动议?
一般上重新开放的动议要么提交给移民法庭,要么提交给移民上诉委员会。这取决于上次与案件接触的实体。
例如,如果移民法官下令驱逐,而当事人没有上诉,则必须向移民法院提出动议。如果该人之前曾向移民上诉委员会上诉移民法官的遣返令,则该提案必须提交给 BIA。
同样,如果个人有待审查的申请,重新开放的动议必须提交给移民上诉委员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 BIA 批准复审,上诉法院将失去对未决复审申请的管辖权,因为将不再有最终命令供法院考虑。
一般规则的一些例外情况包括重新提交的动议:
A. 在 BIA 已经将案件发回移民法官之后;
B. 当 BIA 因缺乏管辖权或不合时宜而驳回上诉时。
在这里,重新开放动议的适当地点是移民法庭。
重新开放动议应包括什么?
重新开放的动议应包括:
- 一封求职信
- 出庭记录:EOIR-27 表(移民上诉委员会);表格 EOIR-28(移民法官);
- 一项动议,其中包括重新开放的所有可能的法律依据和新的事实:
- 简介、事件陈述、概述重新开放标准的部分、法律论据以及说明所请求救济的结论。
- 说明该命令是否已经或现在是任何司法程序的主题。此外,它必须表明它是否已经或现在是任何刑事诉讼的主题。如果是这样,动议必须提供额外的信息和/或包括动议人关于该程序的声明。
- 展品清单和展品,包括:
- 现有移除令的副本;
- 将在重新审理的程序中找到的任何救济申请,以及任何证明文件
- 如果对律师索赔的协助无效,则提供遵守 Lozada 事项的证据;
- 支持公平收费提交截止日期的证据,包括妨碍及时提交和尽职调查的特殊情况的证据;
- 向移民法庭寻求重新开放的拟议命令;
- 申请费或费用减免申请,除非在已公开的程序中发现的唯一救济形式是庇护;
- 服务证明。
提交重新开放动议的截止日期
如果您认为您有资格提交重新开放动议,您必须了解其严格的截止日期。您必须在最终行政驱逐令生效之日起的 90 天内提出动议。这意味着移民法官或 BIA 需要在此期限内收到您的动议。
然而当这个期限也有延长的特例,这包括:
- 国土安全部动议:移民和海关执法局 (ICE) 或国土安全部 (DHS) 有可能同意提出重新开放的联合动议。如果双方共同提交,则没有 90 天的限制。例如,如果外国人有强而有力的健康证据,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这种情况使得动议很可能获得批准,政府将改为简单地决定重新审理案件,而不是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反对它。
- 改变的国家条件:申请庇护或暂缓遣返是基于改变的国家条件。这包括在初次听证会上无法发现或提出的情况。此外,提交动议没有时间限制。
- 家庭暴力:适用于受虐配偶、子女和父母- 如果动议对作为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的亲属造成极端残忍或极端困难,并且伴随动议取消遣返申请 – 同样没有时间限制。
- “缺席”递解令:一旦申请人未能出席听证会的唯一原因是他或她被州或联邦拘留,重新开放动议可以在 180 天内的任何时间提出;
- 其他依据:当政府出于某种原因同意提出重新开放的联合动议时。这种情况下将没有时间限制。
90 天或 180 天(如适用)的最后期限有时可能会被“收费”。这种暂停可能发生在移民因欺骗、欺诈或失误而无法提出重新开放动议的任何时候。这种暂停运行时间被称为“公平收费”。申请人必须尽职尽责地发现欺骗、欺诈或错误。
其律师从事欺诈或错误行为的移民可以利用公平收费原则。
为了说服律师索赔的无效协助,您必须证明两件事:
- 您的律师未能以足够的能力履行职责,以及
- 他或她的表现不佳。
此外,您需要证明您的律师遵守了 Matter of Lozada 的程序要求。
在收费的情况下,一旦移民与新的律师会面讨论他的档案后,时间段就会重新开始。
支持重新开放动议的证据
您将提交给听证会的证据必须是支持您要介绍的新证据论述。通常使用的形式是宣誓书和有关您所在国家/地区变化情况的官方报告。
您必须证明在最初的听证会上无法发现或出示以前无法获得的物证。如有必要,该动议还应附有完整的救济申请,例如庇护申请。
动议未决期间的驱逐令
如果您提出重新开放的动议,它不会改变基本的驱逐或驱逐令。因此,您在等待法庭答复时可能会被驱逐出境。但是,如果删除令是“缺席”下达的,它将自动通过重新开放的动议保留。
此外,出于人道主义原因要求留在该国的人(作为受虐待的配偶和子女)可能有资格保留他们的遣返令。
我重新开放的动议被(不)批准
在提出重新开放的动议后,当然会有两种情况可能出现:被允许提出新的事实或被拒绝这样做。
如果移民法庭批准重新开庭的动议,申请人将有机会在下次听证会上出示新证据。之后,移民法官将根据提交的新证据对案件作出裁决。
一般来说,请愿人只能提出一项重新开庭的动议,但是当您可以重复动议并对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时,很少有例外。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这就是“缺席”撤职的情况。
如果您想对拒绝重新开放动议提出异议,您可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如果 BIA 拒绝,上诉人可以将此事提交至美国上诉法院。
如果您的动议被拒绝或案件败诉,您应该立即联系您的移民律师,这是因为可以请求移民法庭案件的时间有限。否则,您可能无法保持或失去您的上诉权。